脱胎换骨,欺师灭祖

语调雍容慵懒,话语中甚至暗含兴奋。

只要不是让她去登高,越有挑战性的事,燕灼华就越喜欢去做。

尤其是玩弄人心这种事情。

撩了就撩了,失败了也没关系,反正她本来就一无所有。

不撩他,她肯定是个死。

撩了他,最多也就是再早点儿死。

两相对比,利害分明,她为什么不撩?

脑袋掉了碗大个疤,再过十八年她又是风华绝代的一条好汉。

无所畏惧。

生死看淡,不服就干。

———谁怕谁ˉ_(ツ)_ˉ

更何况,此事关乎的不仅是她的后宫,还有前朝。

后宫有后宫的心计把戏,前朝有前朝的谋略手段,她一切都有计划。

追人这事,就跟谈判一样,急不得。

一定要极度清醒冷静,凡事按照自己的步调、目标、和要求来,而不是一头热血,被人牵着鼻子走。

谁急谁出错,越急错越多。

说起来,这个道理,还是程景宗教会她的。

嗯。

现如今,她也算是

———欺师灭祖。

“那公主,今夜陛下要在宫中设宴为大司马接风洗尘,这京城的千金门第都有帖子,属下为您好好装扮一番,好去艳压群芳,必定让大司马一见钟情。”

松露声音绵软平和,显然对灼华的样貌十分有信心。

“孤才不去。”

燕灼华咽下口中的鲜肉香菇包子,舀一勺虾仁蛋羹,又饮一口清茶,看着折子,眼皮都不抬一下。

“为什么呀殿下?”

泡芙眨眨眼,挪了挪小板凳,手里拿着从灼华那儿抢来的一个包子,嘴里嗑着瓜子问道。

“见程景宗,是为了让他爱上孤。”

当着那么多朝臣亲贵的面,她怎么勾引撩拨他?

燕灼华顿了顿,声音妖娆又清冷,说得理所当然:

“要是对拿下他无益,孤又为何要浪费时间见他?”

难道去相亲吗?

夜宵小酒它不香吗?

被窝里看个戏本子它不香吗?

灼华说着,指使外面站着的侍女琼浆进来,撤掉包子的袖珍蒸笼和蛋羹的小瓷碗,并再去给她从小厨房叫一份鲜花饼,一份虾仁蛋羹,另多饶一份凉糕。

八年未见,她脱胎换骨,犹如新人。

少时她略蠢了些,给他留下的印象只是一个倾慕他的、不重要的小姑娘。

这样的印象,在这场以江山社稷为赌注的博弈中,是不占优势的。

重逢的第一印象——很重要。

刷存在感未必总是件好事,要有战略性和战术性地刷。

绝大多数时候,百十次没有意义的见面,也比不上惊鸿一面来得惊艳。

“可是,殿下,您在晚宴上必定是艳压群芳,那大司马一见钟情……”松露说。

“呵。”

燕灼华冷笑,眸中凉薄之意极盛。

“他根本,就不是这样的人。”

程景宗此人,从当年还给她做侍卫、给皇兄做伴读的时候她就看出来,他表里不一,是个极会伪装之人。

表面上清贵高华正人君子,实际上腹黑凉薄阴险狠辣到有时候让她都觉得有些变态。

——你当他是个翩翩公子,实际他是个冷血杀神。

只是那时她还一心追着他跑,无论他如何,对她来说都如夜空中的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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