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厚厚的沙堆下面,发现了一堆马粪。
已经是完全干透。用火折子一点就能点着。但是能推断出很多信息。
“新鲜的。最多三天。”
“三天前,肯定有吐蕃马贼从这里路过。”
韦年推断说道。
程阳舒惋惜的将马粪放下来。
三天啊,时间有点长了。已经找不到其他的痕迹了。
在地图上看茫茫大漠,感觉只是很小的一块。可是,真正进入以后,才发现根本就是无边无垠的。
你甚至无法分清方向。
一个个的沙丘,好像是迷宫一般。
明明是向西走的,很有可能不知不觉的就变成向北。
所以,需要一个熟悉沙漠的向导。
可惜,没有。
当时根本来不及准备。
只有深入大漠,才知道沙漠的可怕。
在大漠里面,移动速度是很慢的。哪怕是有战马代步。
尤其是白天。艳阳高照。温度飙升。几乎是汗流如雨。呼吸都困难。无论其他动作。
大白天的,根本是不可能长距离移动的。太炙烤人了。
只能是找个稍微背阴的沙丘躲起。
程阳舒携带的清水很快就被喝光。
韦年的也是喝的差不多了。就剩下那么一点点。
其他唐军骑兵也基本上干枯。
他们并不是专业的沙漠骑兵。没有沙漠作战经验。
以为可以在较短的时间里就出来。准备并不充分。
幸好是张楚有随身空间,里面有无穷无尽的泉水。装作若无其事的补充完毕。
水,是生命之源。
现在张楚是深深的理解这句话了。
在大沙漠里面,有水,就能活下去。哪怕是暂时没有干粮。
但是,如果没有水,半天都支撑不下去。
一旦脱水,很快就会昏迷。
然后死翘翘。
“必须有一个地方……”程阳舒忽然自言自语。
“补充水源!”韦年点点头。
他们都很聪明。
很快就想到了一个重要问题。
那就是,吐蕃马贼的清水应该也很快就被消耗掉,必须及时补充。
那么,他们到底是在什么地方补充呢?
是回去楼兰补充?
估计不是。那边距离太远了。
肯定是在大漠深处的某个地方,是可以补充水源的。
问题是,这个点在哪里?
程阳舒掉转头看着张楚。
张楚摇头。
他也不知道。真的不知道。
他也判断有这么一个点。可是,要将这个点找出来,非常的不容易。
没有电子地图。
没有卫星导航。
在这个时代,出门辨别方向完全得靠观星象。
指南针什么的,在沙漠里面也是不靠谱的。要是跟着指南针走,最终的结果就是累死、饿死、渴死。
怎么办?
只有盲人摸象。一圈一圈的找。
碰运气。
一天……
两天……
五天……
逐渐疲惫不堪。
即使是清水、干粮不缺,人也累坏了。
他们携带的干粮,有两种。
一种是馕。沉甸甸的。干巴巴的。必须用水泡开才能吃。
馕是主食。出发的时候,每个人都携带了几十张。有的甚至是携带了上百张。数量很足。
另外一种,则是大名鼎鼎的切糕。含糖量也是极高。分量十分充足。一小块就沉甸甸的。
切糕的主要作用,就是补充糖分。算是这个时代的营养品。
然后就是干盐巴。粗盐。补充盐分。
这个时代没有细盐。
休息的时候,大家就用清水加盐,泡馕填肚子,然后吃一点切糕。
战马携带的是草料、黑豆、干盐巴。它们吃的要比人吃的多得多。
备用战马驼负的,基本上都是战马的草料。
“不行了……”
“不行了……”
韦年很夸张的喊道。
其实就是自嘲一下。完全没有退缩的意思。
其他人也没有谁要退出的。都在咬牙坚持。
幸好清水足够。
幸好干粮也还有那么一点点。
张楚只是从随身空间里面补充清水,其他东西并不敢拿出来。
在茫茫沙漠搞个新鲜水果宴,太惊世骇俗。
迟早会被人寻根究底好吧。
八天……
十天……
终于,有发现。
前面忽然出现了一根木桩。
一根很高很高的灰色木桩。上面挂着一串驼铃。
“叮铃铃……”
“叮铃铃……”
驼铃声时断时续的传来。
程阳舒、韦年都是精神一振。找到了!就是这里!
沙漠里面不可能有木桩。除非是有人专门为之。何况,木桩上面还挂了一串驼铃。分明是在标识方位。
“吐蕃马贼!”
“二十五个!”
很快又有新发现。
却是在木桩的周围,看到了吐蕃马贼。
他们已经是从马背下来,将武器装备都放掉,正在休息。喝水、吃干粮。
暂时看不到是用什么东西装水。但是可以肯定,这里绝对没有泉水。肯定是有人从远处运输过来,然后储藏在这里,给吐蕃马贼使用。
吐蕃马贼缺水了,就到这里来补充。
玛德,有点像后世的空中加油机啊!
这种事,要说没有楼兰人的参与,张楚绝对不信。
楼兰人以前就是生活在这里,后来水源逐渐干枯,才不得不一路向西。
只有他们才最清楚,沙漠深处有什么地方可以藏水。清水必须是储藏在深深的地下。如果靠近地表,早就蒸发光了。
“动手吗?”
“他们人多。”
“特娘的……”
韦年悻悻的松开了刀柄。
他们只有八个人。吐蕃马贼却有二十五个。
要是正面交锋的话,他们肯定不是吐蕃马贼的对手。毕竟,双方的兵力对比悬殊。三比一啊!
如果偷袭……
只能想想。
在大漠里面想要偷袭太难了。
唯一的优势所在,就是吐蕃骑兵都没有骑马,意识也相对松懈。
不过,一旦是唐军骑兵发起冲锋,吐蕃马贼肯定会警觉的。他们有足够的时间翻身上马,然后拿起武器迎战。
归根到底,都是该死的沙漠,严重阻碍了骑兵的冲刺速度。
在茫茫沙漠,再好的战马也发挥不出自己的速度优势。说不定骆驼的速度反而更快一些。
“步战吧!”张楚沉声说道。
“你打头阵?”程阳舒眼神一闪,“能摸到多近?”
“二十丈吧。”
“行,动手!”
程阳舒也是不怕事的。
程家人在战场上都没有在怕的。
既然骑兵没有什么优势,那就步战!步兵肉搏!
步兵行动就隐蔽多了。可以直接摸到吐蕃马贼的眼皮底下。然后一击致命。
八个打一个!
干!
当即准备。
只带弓箭和横刀。
其他的全部放掉。
身上多余的东西全部放好。尽可能的轻装。
鞋子什么的,暂时穿着。一旦打起来,就要脱掉。否则,可能会严重的影响身体的灵活性。
这里是沙漠,不是泥土地。鞋子只会成为累赘。
然后就是睡觉。耐心的等。
要等到快天亮时候才能发起攻击。
那个时候,是人意识最疲惫,防备最松懈的时候。
那些吐蕃马贼显然没有想到,居然会有唐军骑兵一路追杀到这里。所以,一个个都很放松。
晚上,除了一个放哨的,其他的吐蕃人都各自蜷缩着睡觉了。
后半夜逐渐的过去。看星辰,差不多了。
当即将所有人叫醒。
然后静悄悄的潜行。
蹑手蹑脚的靠近目标。直到距离不到二十丈。
很好!
动手!
张楚抬手就是一箭。
放哨的吐蕃马贼仰面倒下。死了都不知道是怎么一回事。
“杀!”
“杀!”
其他人趁机猛冲上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