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九章 追光者

江阳的盲友叫庄重,四十岁左右。

他戴着墨镜,面色微冷,看起来不是让人很敢亲近。

作为盲人和助跑员,他们用一根指头粗细,一尺多长的盲绳绑手腕上,在跑步的时候,助跑员需要借助盲绳给的偏侧方向和位子给予盲人直行、弯道、终点的指示。

这只是最基本的。

要是助跑和盲人固定的话,后面还要磨合出默契,在跑步时达到步伐匹配。

老庄这人运动量大,个子又高,所以跟他搭伴的志愿者流水一样的换,一直没找到合适的。

江阳真觉得给自己找了个大工程。

关键这位庄大叔太冷了。

他寡言少语,在跑步的时候不说快慢,只是扯着绳,让江阳拿不定他究竟是嫌自己跑的太快,步频太密还是别的,问他吧,他说话带口音,江阳听不大懂。

两圈下来,领队让休息。

江阳坐在椅子上,“猴子,我这可是为你了你做出大牺牲了啊,这不请两顿饭过不去。”

“给你整一瓶可乐?”

江阳觉得也行。

就在这时候,江阳的手机响了、

石头来的电话,他告诉江阳,洪山老爷子午休做了个梦,梦见上午的时候有喜鹊喳喳叫,这在周公解梦中是贵客临门。老爷子听说江阳早上去求琴了,为了应梦,答应给江阳做一把琴。

“啊?”

江阳想还有这转折。

太扯了吧。

石头:“老一辈的人都信这个,你就偷着乐吧。”

石头那边挂了电话,江阳一时间像在梦里。

稍后又跑一圈。

在最后结队解散的时候,江阳解开盲绳,老庄忽然问:“你明天还来吗?”

江阳愣了一下,“来啊。”

这当了一次志愿者就不来,感觉当了逃兵。

“哦。”

老庄顺手从背包拿出一罐可乐,丢给江阳。

“哎?”

江阳去接,站起身时间老庄摸索着已经走了,朝他后背喊:“可乐不能丢。”

一丢不好喝了,全是泡泡,精华没了。

“我们走了。”

侯兵在远处招呼,压根没给江阳多说话的机会,让葡萄拉着他衣角就走了。

江阳觉得离拉手不远了。

“得,我这也算功德无量。”

江阳把盲绳还给领队,帮着领队把一些器材收了。

领队是正常人,他哥是盲人,他想带他哥跑步,然后了解了这些,慢慢创建了助盲团。

领队:“老庄这是看上你了。”

江阳吓一跳,“什么鬼?”

“他跑了这么长时间了,合拍的助跑员不多。”

领队说老庄是退伍的,体格好,跑起来也有股不服输的劲儿,能跟上他的不多,坚持下来的更少,上次合拍的助跑员还是一年多以前,陪他跑了半年,后来工作调动不来了。

“哦。”

江阳懂了,这是一罐可乐想收买他啊。

他“叭”的把可乐打开,咕嘟喝了一口,今天运动量超标了,喝一罐可乐不过分吧。

何况这可乐还是他自个儿挣来的。

他坐地铁回家,在超市采购一番,回家做起了晚饭。

他很久没有做过妈妈的味道了,还有点儿怀念,只能自己动手做了。

李清宁回到家时,江阳的菜刚好,她闻了闻,“真香”,她亲江阳一口,去洗手了。

饭桌上,江阳把下午的事儿说了。

他觉得还挺不错,他现在相当于追光者,不,是帮助他们追逐光的人,如果梦想是海上的烟火,遥远的星河,夏夜的萤火,江阳就是他们追逐光的影子,“这比喻不错吧?”

李清宁说不错是不错。

就是这怎么还冒出情歌来了,“如果说你是海上的烟火,我是浪花的泡沫,某一刻你的光照亮了我——我可以跟在你身后,像影子追着光梦游——”

李清宁问他:“庄叔是男的吧?”

不会是个女人叫庄书,庄漱或者庄淑吧。

江阳让她这话问住了,以至于他想了想才肯定:“是男的。”

那李清宁就放心了。

饭后,李清宁把碗筷放进洗碗机后,出来见江阳抱着笔记本坐在窗边,戴着耳机听着歌儿在忙,李清宁没打扰她,去跑步机上锻炼去了。

江阳看了她一眼,放心的忙起来。

他在写《解忧杂货店》第四章,名叫“听着披头士默祷”,说起来,江阳这篇灵感来自猛张飞,是他和岳云的故事启发江阳,继而把整本书打磨出来的。

当然,这个故事跟猛张飞的故事有很大出路,但也是父与子的关系。

这篇中,给解忧杂货店写信的主人公是个初中生。在披头士来日时,他堂兄激动的哭了,初中生从那时起成了披头士歌迷。在堂兄去世后,他继承了堂兄的披头士唱片。

他家里富裕,有听唱片最好的音响,经常招待朋友们来家里听唱片。

然而某天,他父亲破产了,父母关系变差,他想要的东西也不再有,音响被卖了,父母还准备当老赖跑路,这让初中生对父母失望和看不起,他写信到解忧杂货店咨询,告诉店主,他父母要带他跑路,还要给他转校,可他不喜欢,应该怎么办。

杂货店老父亲的回信是不管发生什么事,家人应该在一起。

初中生拿不定主意。

就在这时,披头士解散了,他去看了披头士解散前拍摄的纪录片,即《顺其自然》,这个纪录片江阳看过,披头士乐队最后在苹果公司大楼屋顶上表演,这时他们最后一次表演。

在电影播放完后,初中生大约明白披头士为什么解散了。

原来。

人与人之间情断义绝,并不需要什么具体的理由,就算表面上有,也很可能是因为心已经离开,才在这时候编造出了那些借口。因为倘若心没有离开,当将会导致关系破裂的事态发生时,理应有人努力去挽救。如果没有,说明关系其实早已破裂,所以那四个人谁也没有挽救披头士乐队,就像他的父母,谁也没有挽救这个家——

这个少年用稚嫩的思想理解着这个世界。

他以为父母是巨人,足以撑起一片天,撑不住就是心不在了。

他以为生活只要有勇气,就可以挺过去——

他把披头士唱片卖了,在父母逃跑中途,自己溜了。

他流浪途中让警察抓住,可系统里根本查不出他的身份,他成为了孤儿,被送到福利院,然后学了木雕,隐姓埋名过得还不错。他在网上得知杂货店复活,头一次回了到家乡,写了一封信,说他没听店主的建议,而是选择了离开,但他觉得做得对,因为他的人生靠他的努力开创的还不错。

信刚在酒馆写好,他偶然从酒馆老板口中得知,当初他父母在他逃走后,根本没有找他,而是选择沉船自杀,他母亲死在了船里,而他父亲回到岸上吊自杀,只为留下一封遗书,说他儿子也在船上。

如此一来,就把“儿子”杀死了,警察在大海里找不到儿子的尸首也是自然。

他由此可以无牵无挂的生活在这个世界,不用担心债主。

江阳觉得这个故事很好。

它告诉人们,当老赖,下场很惨。

上一章目录+书架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