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天看着绿意盎然的高山,心里发誓,一旦找到盖斯的秘密基地,一定给他捣毁了。
直升机缓缓的下降,很快停在山顶的一片空地上,看得出来,这里经常停机。
包括驾驶员在内的四个人,停机之后往后走,越走越纳闷,其它人呢,怎么都不见了?
凌天在休息室里听到脚步声,立刻起身躲在门后。
并且示意阮小夕藏起来。
小丫头心领神会,躲在他的身后,偷眼朝门外看。
“le?”
其中一个人说着,走进来,一眼看到倒在座位上的人们。
“ened?”
“Theyseemtofaint.”
“Whodid?”
“······”
几个人惊讶的来到近前,试图弄清楚发生了什么。
四个人的注意力都在昏倒的人身上,不停的想办法救醒他们,根本没注意身后还有人,于是,凌天带着阮小夕悄悄走下直升机。
原本他是要拉阮小夕的手,一起走下来,但阮小夕不愿意,不但如此还刻意保持了一段距离,走路也小心翼翼的。
他们来到山顶边缘,四处张望,顺着山路往下走。
走了一段路后,在一座茂密的树林里有小凉亭,凉亭里有四张椅子,他们停下了休息。
凌天用袖子将椅子擦干净,笑着说道:“坐下歇会儿吧,看着你挺柔弱的,没想到爬山还挺快。”
“我的家乡有山有水,以前小的时候天天去爬山,要么就是下河捉鱼。”
“那时候,爷爷的腿还没坏,经常带着我去山上捉野鸡,或者下河抓鱼,那段时间也是我们最快乐的。”
“现在想想,都很幸福呢!”
凌天听了有点纠结,原来小丫头还是喜欢田园生活,这好几年都是圈养在大城市里,钢筋水泥没有温度,可能早就腻了吧。
可惜自己并没有察觉到。
“你喜欢爬山?”
“嗯,我也喜欢下水,反正以前的生活是我最喜欢的。”
“那你不喜欢现在的生活吗?据我所知,你老公给你买了大别墅,还有豪车,你难道不满足?”
“别墅,豪车,锦衣玉食,这应该是很多女孩子的梦想,”阮小夕抬头,看着异国他乡的蓝天白云,有种感伤,“可我更喜欢家乡,喜欢那里的山水,和乡亲。”
“上学的时候我就曾经想过,毕业后必须回家乡,成为一名神圣的医生,给家乡的父老乡亲解除痛苦。”
“前阵子我回家乡实习,那是我几年来最快乐的日子。”
凌天直接愣了,啥玩意?
几年来最快乐的日子,竟然是在家乡实习的时候?
你知不知道我差点担心死!
那一个夜晚,凌天从意国奔回种花国,就是因为阮小夕风雨夜要去救治病人。
一个不小心,她就跌落了悬崖!
虽然她依靠自身的力量,最终爬出来了,可是那一天的恐怖,却成为凌天心头最大的伤痛。
现在她竟然说,那段时间最快乐,那么跟自己在一起就不快乐吗?
阮小夕面对着陌生人,才会倾诉衷肠,把这些心底的话都说出来。
如果她知道眼前的人是凌天,一定不会说出来的。
毕竟老公处心积虑安排一切,都是为了让她开心。
这就是换脸后最大的好处,虽然追求阮小夕的事情一点希望都没有,让她爱上自己更没有可能,却把她最心底的话套出来了。
套出来,凌天就不那么高兴了。
按说为了让阮小夕开心,自己确实应该顺从她的决定,让她回乡村行医。
可是,一旦她真的成了乡村医生,自己还有点接受不了呢?
倒不是说身份上有什么丢人的,只是,她在乡村治病,是不是要每天住在那里,自己跟不跟着去?
他去过阮小夕的家乡,作为观光旅游去一次半次的,没什么问题,可是长期居住,对于他一个城里生城里长的人,特么的就是很难习惯!
阮小夕还在絮絮叨叨的说着,凌天都没听进去,满脑子想的都是怎么打消这种奇怪的念头。
这时,直升机上的四个人发现,休息室里的人不是睡着,而是有的晕倒有的死亡,立刻报告了盖斯。
盖斯连忙吩咐他们,去看看阮小夕还在不在。
他们来到后机舱,看到空无一人,知道糟糕了。
一个小女生,她是怎么逃的?
查看了监控才知道,原来是另外那个男人搞出来的事情。
盖斯马上带人赶过来,今天说什么也不能让阮小夕跑了。
他费尽心机耗费人力物力,终于将人劫持来作为要挟凌天的筹码,怎么能让她跑掉?
半山腰,凉亭里,凌天沉声说道:
“我觉得你可以考虑一下,在大城市的医院工作。毕竟大城市的待遇高,机会多,生活也方便。”
“如果回了乡村,先说居住条件肯定不好,再加上卫生、购物、交通等等,都不是很方便。”
“再说,你要是结婚有了小孩,难道让孩子生活在乡村?那他的教育和医疗都会成问题!”
这一番话,其实也是实际情况,很多年轻人之所以选择生活压力极大的城市,也不愿意回乡镇,就是因为考虑到下一代,毕竟大城市的生活有利于孩子。
阮小夕听完,不再说话了,她沉默的低头。
这些问题她都考虑过,如果说以前的时候,没有凌天没有凌天的父母,她可以随心所欲的选择。
那么她一定会选择回家乡。
毕竟那里有养育她的土地,山川和河流;还有看着她长大的父老乡亲。
就她本身而言,最喜欢青山绿水民风淳朴的家乡,她念医学的目的就是为那里的人们解除病痛,让他们更加的健康快乐。
山间风声阵阵,许久之后,阮小夕抬眸看向远方。
山脚下人来人往,大片的农田和房舍蔓延而去,直到很远。
此时的她非常为难,甚至是陷入两难之中。
一方面是爱自己的老公和公婆,以及未来的孩子;另一方面是自己爱的家乡,和很需要自己的医术的父老乡亲。
这种情形下,她该如何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