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过头,恰好看见他也歪着头看我。
我默不作声地移了移位置,把脑袋枕在他手臂上。
他顺势将我裹进他怀里,凑过来吻上我的唇。
我一时无法反应,呆呆地接受他的侵袭,他的唇舌之间残留有牙膏的清凉味道,身上和我一样带了一股薰衣草的沐浴露香味,我情不自禁地攀上他的肩膀,身体渐渐往他怀里缩。
我虽然也算比较有洁癖的人,但因条件限制,洗澡方面没有那么讲究,但是,自从遇到他之后,我就明白,优良的习惯是从优异的条件开始的,当然,肉球那家伙除外。
脑子里空气稀薄已至窒息状态,心里却暖洋洋的,好像他心里的阳光瞬间穿透到了我的心里。
我以为我们之间会发生什么,而且在这种暧昧的气氛下,我已经做好了把自己献给他的准备。
说实话,我怕疼,可是为了阿涛,我愿意成为被压制的对象。
——但是,他什么都没做。
既然如此,我没必要主动献上自己的身体,这样只会让我的自尊心受不了。
“我要多赚点钱,这样才能完全摆脱家里。”
“现在不是挺好的么,为什么要跟家里划清关系。”我躲在他怀里,说起话来嗡嗡的。
“荷花,你有时候挺聪明,有时候却笨的可以。”他叹了一口气,手指捏着我的耳垂,幽幽地问,“耳朵还疼吗?”
“不疼了,但是不习惯。”我一直很疑惑,为什么一个大男人要戴耳环,那是女人才应该有的嗜好,不过,我们并不是什么正常男人,至少在一般人眼里,我们应该是一种怪物,患有某种精神疾病的半个疯子。
我想我还算比较坚强,至少,在得知自己的性取向之后,并没有经历太多的大起大落,或许,也是因为我第一个遇到的人是阿涛,他用他的方式在引导我向某个方向前进,那个时候,我是多么坚信他对我的爱,是可以忠贞不渝,至死不悔的。
可惜,这个世界上向来缺少爱情神话,而我那一点可笑的矜持,最终还是惨败于现实的利剑之下。
——那一夜抱着他,我睡的很安稳。
迷迷糊糊之间,听到他说:“荷花,我们明天再喝一次酒吧。”我也不知道怎么回答他,总之也就迷迷糊糊地答应了,反正,我也挺享受酒醉后的春梦,那么真实,那么美丽。
第二天一大早,房间里响起雄浑的美式英语,我抬起头,看见阿涛正拿着一本英语书大声朗读,完美的发音让我羞惭到抬不起头,作为英语专业的学生,我的英文发音水平还完全处于启蒙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