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城根儿下,三伏天酷暑日长。连路边的叭儿狗都无精打采的吐着舌头。临街的铺子里,三丰茶楼却人声鼎沸。
客人的桌子上,瓜子果脯满铺了一桌,甚至都来不及填进嘴里,就要忙不迭的打开茶碗子来喝一口茶压压惊。听的人聚精会神,讲的人眉飞色舞。
那说书先生许是累了,嘴上都泛了白沫。只见他不慌不忙的示意众人稍安,将跑堂顺势倒给他的一杯温茶一饮而尽,末了青衫一挥,大有挥斥方遒之势。
“今天,咱们就接着讲那麒麟卫!”
“要说这麒麟卫呀,那可是自炎宗皇帝那时候兴起的,当时跟着炎宗皇帝起事的那帮人,现在哪个不是根基深厚的世家。可惜世事无常,起落沉浮也是定事。
可独独就是这麒麟卫,到现在仍旧地位超然,那可是是皇帝的近卫啊!想当年,麒麟卫一出,大街小巷的媳妇婆子们都要羞红了脸,争相去看我大魏的好儿郎,个个的劲腰猿臂武艺超凡——”
底下有人起哄大笑:“还不是看脸!”
随即有人反驳:“ 话可不能那么说!想当年炎宗皇帝带领多少军队横扫北漠?当时麒麟卫可是先锋骑!骁勇无比,当时的麒麟卫首领直取北漠大将齐木的首级,为我国朝除了一大隐患!”guhu.org 完美小说网
说书先生只笑眯眯的任由底下看客你来我往的争论,末了道:“诸位看官,咱们可不能一概而论。当年天下大势尽归本朝,咱们炎宗皇帝尽得人心,不知有多少能人异士尽皆收归于麾下,又有多少少年儿郎,争相跟随。
麒麟卫乃天子近臣,尽是亲信,为陛下的亲卫。想当年是何等的风光,当时麒麟卫又分一明一暗。明则现于人前,独成一派,统管诏狱,其中佼佼者不知几何!
至于这暗队嘛……”
“那还用说么!有性急的抢先道:“肯定是做些见不得人的事儿啦!”
说书先生慢悠悠呷了口茶,笑而不语。
“也不能这么说,不过,刚才那位看客可没说错,这麒麟卫啊,官眷子弟无不趋之若鹜。时日长久,加上朝代更迭,自然跟炎宗皇帝时的鼎盛光彩没法比,不过就算到了本朝,一点倒是至今未变,那就是——”
“什么呀!这老儿说一出卖弄一出!”
说书先生笑呵呵的向下面作了个揖:“看官可别急呀,我不是说了吗,就像方才那位看客所说,从始至终这看脸一途,从未变过呀!”
底下轰然大笑。
跑堂的几个小厮忙的满头大汗,还有几个帮闲不断的从外面带来云腿烧鸡,茶饼果脯之类,多折了几个钱售与大堂内要另买吃食的客人。
而在茶楼外不起眼的角落里,一个穿着青布衫的小个子少年躲懒似的,倚在雕花窗棂旁,那里正好是个阴影处,日头刚好在他脚上干净的方口布鞋上停住。
“老板,快出炉了没有啊!”
“快了快了!”
胖乎乎的店老板飞快的把提来的新炭铲进炉子里。腰间系着的白色围布上,横七竖八的沾着几道油渍。
少年无聊的踮起脚又往的炉子里看了看,只是里面黑洞洞的,只能看见若隐若现的火光映着着炉壁。
“吴小哥当真是好口福,今天这鸭子又肥又嫩,刚刚好!”
那小哥脸生的白净,日头照着脸上的绒毛清晰可见,嫩生生的桃子似的,笑起来分外喜人。只是眼下两团淡青,看起像是没睡好的样子,有些孱弱。
“那是老板你手艺好,不然怎么能让我隔三差五的就想着这一口呀!”
少年笑眯眯的说:“这烤鸭子几天不吃嘴里就清淡,待会儿春饼多送一摞,我晚上好配着粥吃。”
老板豪爽的应了。又拿围布擦了擦大掌,特意到后厨去拿了个小陶罐递给他。
“新晒好的酱,多给你舀了两勺,吃完再来拿。”
小哥张嘴说了个“好”字,却被后边茶楼又一次的起哄声给掩盖了下去。又有客来,胖老板忙得飞起。
那小哥儿只好踢了踢脚下的石子,向里边望去,只见窗口内人影攒动。说书先生的嗓音清亮,一字不落的传过来。
“都说万物兴衰有度,如今咱们这代麒麟卫,不是又兴起来了吗!
想当年夺嫡之乱,陛下年幼得封储君,是麒麟卫一路护持才得以在乱局中保全性命,顺利到达京城。得先帝册封亲身教诲扶持登基为帝。
当年众王之乱的余孽未清,先帝被害乍然崩逝,北漠又趁机作乱,陛于逆贼兵乱中登基,何等凶险!
平兵祸,肃朝堂,到如今四海升平,这中间麒麟卫的功劳,举世皆知啊!”
角落里不知有谁嘟囔了一句:“朝廷鹰犬罢了。”
被埋没在巨大的起哄声中。却一字不落的落入少年耳中,少年无所谓的撇撇嘴。
正好胖老板将烤鸭用铁签子提出来。色泽金黄,脆皮油亮,香味争先窜入鼻孔,少年眼睛一亮。
目不转睛的看胖老板那刀耍的如同得了什么稀世真传。只见他飞快的片好烤鸭,又把骨头仔细的剔出来,另用油纸包了。手撂着包袱一翻一转,细麻绳利落的打了一个结。
“好了!小哥儿以后多来!”
吴忧,也就是胖老板口中的吴小哥,抱着油纸包爽快道:“那是自然!”
上午街上人本就不多。吴忧抱着油纸包脚下步步生风。倒不如先前来时慢悠悠的,哪里凉快便往哪里钻,只顾躲着日头走。
还有什么比回到阴凉的家中,油纸包一铺,酱色荷叶清香里是片好的烤鸭,蘸着店家新晒的面酱,再来一大碗冷水兑的米酒更好的享受呢?
想着待会儿便可以享受的一场饕餮盛宴,吴忧的脸上不由自主的乐开了花,也没顾得上身后传来的呵斥和马蹄声。
只觉得身后传来一阵疾风,他连马上之人喊什么都没听清,只是本能的往旁边避开,却不料脚下石子一崴一划,怀中的油纸包便被抛洒了出去。被接连奔过的马蹄一扫,更是不知落在何处了。
这皇城的街道,要说都是连灰都扬不起来。使得吴忧可以清楚的看到最后掠过那人一闪而逝的麒麟纹路腰牌,只好自认倒霉,气鼓鼓的腹诽着,真该叫这些官儿老爷饿两天饭试试。
结果一转头,灰扑扑的油纸包安静的躺在街面上,麻绳松垮垮的耷拉在一边。吴忧大喜过望,倒也顾不上再去腹诽方才那帮子人。只赶快把东西拾捡起来,心疼的拍了拍灰。
失而复得,这心情倒是比方才更雀跃了几分。
走过福宁街这条主道,在七扭八叉的拐了几道弯儿,便是他所住的青云巷了
青云巷,顾名思义,大有直指青云之相,上通青云之路的意思。据说是前朝一位大官未发迹前的居所。不管是真是假,这里的地价倒是比别处贵了那么几分。
走过巷口,闹市的声音倒是一点也听不见了。这便是青云巷的一点好处来。青云巷临街。不管是去附近酒楼林立的福宁街还是满是墨色书画的清水坊,都是极便利的。
可只要到这巷子来,里面都是静悄悄的。大有闹中取静之意。居住的也都是普通民户。这个点儿人们大都在上工,或者歇晌觉,家家户户大门紧闭。
倒是巷子里那条小黄狗不紧不慢的踱步过来。吴忧小心的看了看,四下无人。向那狗儿招了招手,于是那狗儿便颠颠儿的跑了过来。
吴忧蹲下身,自膝上解开麻绳。只将那剔净的骨头放在地上,自言自语的跟那小黄狗说道:“要不是天热我闲炖汤油腻,才轮不到你尝这个鲜儿”。
那小黄狗见了骨头,哪里还顾得理会吴忧。它倒是聪明,先叼衔了一块儿自己咔嚓咔嚓嚼了。又拖着那油纸边缘倒退着,不知要把这些骨头拖到哪里去。
吴忧拍了拍手起身。看它咬着那油纸挺费劲的样子,想了想又从荷叶包里面摸出几片肉来丢给它。
“要不是夏天吃不完怕坏,也不让你尝了。”
小黄狗倒是也不惧。鼻子蹭闻了几口,便卷起来吃了。
吴忧也不去管他,径自走到自家院门口,推门进去。
入目便是青森森嫩生生的的槐树叶,撒下大片的阴凉。那槐树竟有两人合抱那么粗,树下一张石桌,两张石凳。其实还有一张石凳,不过时日长久,那石凳只剩了半块,断面粗糙不平,实是做不得数。所以干脆也不去算它了。
槐树绿荫盖着的最边缘,四只原木撑起来一盖小亭,零七杂八的搁着些碎物,倒也不觉得杂乱。角落里有一口井,旁边一个大缸,缺了腿儿的的架子上挂着铜盆巾帕等物。
吴忧把荷叶包放在石桌上,三两步跑到井边,就着铜盆里的凉水洗了洗脸。只觉得在外面呱噪了半天的汗水油腻和灰尘,一并都冲洗掉了。
他舒服的叹了口气,灶房冷清,那大灶倒没什么生火的迹象,只一个小炉里半燃不燃,温着半罐子白粥。
吴忧倒也不嫌,从炉子上提下那半罐子白粥,随意捡了只瓷碗倒了,又剥了几只小葱拿刀划拉几下,端着碗放在石桌上,捋起袖子大马金刀的坐下。
荷叶早已被铺开,片得极薄的烤鸭,整整齐齐的码在干荷叶上。那荷叶上都被浸了一层亮润润的油,诱人的味道不断地闯进来。
旁边的油纸上整齐的摞着一摞春饼,那春饼只有碗口大小,薄如蝉翼,托在掌心刚刚好。
他也不用筷子,只用指肚宽的薄竹片从胖老板送的粗瓷罐子里舀出些暗红色的酱来,熟练的抹在春饼上。
又碾了几缕细葱,几片鸭肉卷上。一口下去,先是酱香,鸭子肉被烤得又嫩又多汁。嚼到红彤彤的脆皮的时候,更是咔咔作响。一大泡汁液从脆皮中涌出来,被春饼和酱和着,倒也不觉得腻。
吴忧又顺势舀了一口白粥,当真是顺当极了。他倒有闲心去打量起自己的院子来。
蝉鸣不断,却显得这院子极清净。日头明晃晃的照下来,树荫下撒着铜钱大小的点点光斑,间或不知从哪里传出一两声人声。
这院子里也没有旁的什么东西。除开角落里的茅房不算,也只有石凳旁的老槐和这一口井,显得偌大的院子空荡荡的。屋子却只有两间。一间做了灶房,一间正屋以供起居之用,又辟出一片地方充作书房罢了。
他跟嬷嬷初搬来时,巷子里的人几乎都来看过,似乎都是感怀这院子终于找到买主,而觉得啧啧称奇。明里暗里的打听这院子的价钱。仿佛他们二人占了这里极大的便宜似的。事实上,真要跟他们换院子,那些人倒是不愿意了。
盖因这宅子偏僻,皇城根儿下的人忌讳多,院中多载些石榴或葡萄藤之类相佐。大约是容易招鬼或旁的什么原因,反正倒不会把槐树种进自家。
他家院子里这老槐的位子,据说原本应该是前朝的巷口。不过后来时移世易,这槐树不知什么时候也被圈进了宅子之中,沉寂起来。
院子里的红泥小炉常年都煮着药。一大一小未先跟着巷子里的人混熟,倒是先成了胡记药铺的常客。直到现在还有人劝他把那颗槐树给移了。或不妨索性另建一座围墙,以做隔断之意。
吴忧却没有改。事实上他挺喜欢这槐树的,有它在,夏天这院子也清凉了许多。更别说那一到春天便冒出的一簇一簇的槐花串,洁白如雪,透着丝丝的蜜香,连空气中都漫着甜。
这时候他们倒是不嫌弃这槐树怎样怎样 ,又稀罕起这些槐花串来了。
倒是那口井,当初惹了不少人眼馋。有那偷懒的婆娘汉子。倒是喜欢他家这边来打水。吴忧抬眼看着满树青青郁郁的绿色。嬷嬷大约也没有想到,自己不但得以在这里立足,甚至还过得挺好。
只愿黄泉之下,那里不再有病痛磨人了。
吴忧正吃着饭,门环却被扣了两下,木门吱呀呀的开了一个缝,王婆子探头进来。
“哟,正吃着呢!”
吴忧连忙把饭咽了下去,起身到门口正要相让,王婆子摆摆手:“我就不进去了,只是我家那口子让我转告你,明儿务必去铺子里一趟,说是掌柜的指名了要你去,说有一趟急活儿,铺子里正催呢。
还有之前那副画,那主顾急着要,最好快些准备,干脆明儿一并带了去,省的误了正事。”
先头不是才说定半月才交么!吴忧心里把集雅斋的黑心老板拳打脚踢了十八遍,又从荷包中摸出几个碎铜子儿来,不由分说塞给王婆子:“天气热,婆婆买碗冰碗子吃。”
王婆子揣着钱心满意足的走了。
抬眼看天,这晌午早过了,可是一餐饭还没吃完。
只好又重新洗了洗手,三口并作两口,把剩下的解决掉。回屋收拾东西,窗台上一张梨木大桌,上面搁着个轻巧的竹箱,里面放着细棉布、颜料、墨盒等物什,显然是主人随手放着,还没来得及收拾的。
他也顾不上再整理,只把那笔帘铺开,上面就悬着十几支大小不一的笔。确认没什么疏漏,又从竹箱中搜罗出一个书袋来。从里面捡了几个瓷盒铺排在桌上,归放齐整,才轻松的舒了一口气。
这样一通折腾下来,出了一身痛汗。衣服都浸透了。吴忧用手遮着眼睛看了看外面的日头,算着时辰还早。明日交了画,时辰便也尽够了。索性舍了这身衣服,便也不再换,只管磨墨调水,排线铺稿。只看明日便交了画,看那小气刘又怎样克扣他银子!
暑气炎炎,大滴的汗从发隙里倏然滑落,吴忧却浑然不觉,这一单若成,到一品居要一桌席面倒是尽够了。
麒麟卫所之中,那棵茂盛的黄桷树下,蝉鸣聒噪。
屋子里的冰山给这室内带来丝丝凉意。夏言捉着一只毛笔,正核对着各地送来的文书。
红鹭大踏着步走过来。二话不说,先捞了桌上的茶壶咕嘟咕嘟痛引起来。末了将那茶壶往桌上重重一放——
“可累死小爷我了!好不容易回了京,偏被一个不看路的小子给惊了马!我让老王给看了,我家小红的毛都给勒秃了,可把我给心疼坏了!”
红鹭恨恨道:“若不是急着回来向公子复命,我非揍那小子一顿不可!”
他身材高挑,容貌极盛。是男子当中少有的艳丽长相。凤眼微微上挑,一双墨瞳极为有神。
他才从外面风尘仆仆的办事回来,并没有穿麒麟卫所属的制服。只着了一身利落劲装。
黑色皮质腰封勾出劲瘦的腰间。仔细一看上面有暗色金纹装饰。实则是他爱使的软皮鞭。里面掺了金丝,更显尖锐。
当真是一个意气风发的好少年!
不过麒麟卫上上下下都知道,这可是一朵带刺儿的食人花。随侍在麒麟卫主身边的几个人中,就数他脾气最为火爆,桀骜张扬,令人侧目。
就连皇帝都曾说,怕也只有麒麟卫主桑榆才能治得住的。
“活儿办妥了?”
夏言头也不抬的问道。
“妥的很,”红鹭轻轻搓着牙:“要是让小爷知道了是哪一帮人把小爷耍的团团转,我非得把他们一个个的吊起来,先抽上了一顿鞭子不可!
我这一路,从黔西到,开阳城。那帮人耗子似的,每每都是快要得手时让他们逃了。都说北漠地广,皆有秘境。多的是世人不得步入之地,这小爷我是不信这个邪。照样还是把人给滴溜过来了!”
“还不是你自己耐不住要去的。”
夏言拿着红笔在那账目上画了大大的一个圈。先折了角放在一旁。
“南疆那边就那样,倒是北漠。贺兰王朝开国之初,绵延了那么多代。自称是天狼神的后裔,最后还不是让一个名不见经传的乌日木称王称霸。不过你那句话说的说的也挺对,那些事人是挺棘手的。”
“你在信中说要把北漠的消息一并带来,是什么?”
红鹭两手一摊。
“没什么。”
夏言搁了笔,跳高了眉毛等着他。
“你不用这么看着我。那边的消息何等重要,我自然是知道。早些年,宫里宫外还有咱们这儿派了不知多少人,都折损在了北漠王城旧都和巨石林中。最后要不是公子下了死令,再不许去看这两处,估计损耗更多。”
“开阳城的暗桩说,那乌日木狡猾的很。这么些年,从来没敢往巨石林和王城旧都踏进一步。
当年那场诅咒。让北漠王都成了鬼域。草原上最偏僻的牧民都知道那地方不能去。
咱们最想要的消息得不着,年初的时候谢大人送信来,说是找到了当初负责大祭司护卫的黑赫一族。结果查了许久,是个西贝货。”
“也是没办法的事,”夏炎叹息道:“据说是因为背叛了大祭司,失去了庇护才被灭族的。草原那么大,自然难找了些。可能这中间也有乌日木的手笔。
算了,不说这个了。北漠王庭那边可有异动?”
红鹭吊儿郎当的坐在夏言俯身的桌子上。手指无聊的在那笔杆上划过。
“乌日木最近得了个绝色美人,据说宠爱的很。整日里连帐篷都不出。就是联合各部首领议事也要带着,反正,就是一刻都离不得。”
“哟,这么宠?”夏炎微微直起身,啧啧称奇:“不是说大汗妃颇有手段的吗?怎么,竟然辖制不住。”
红鹭嘴一撇:“那女人是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据说人还是她送的。之前乌日木的另一个宠妾连带着肚子里的王储不是没了么,这不是赶着找补一下。”
北漠朝局形势微妙。自北漠皇庭分崩离析之后,草原上一直是群龙无首的状态。现在的北漠汗王乌日木,其家族先前是北漠王庭的守城将领。
那场蔓延了整个王朝的诅咒让那座王都不得不永久的尘封。
他们最想要知道的秘密,可能就在那座被尘封的王城之中。不过至今没有什么收获。
乌日木如今称霸草原已久,却始终不敢再立国朝,只以汗王自居。那位颇有手段的大汗妃,是乌日木的第四任妻子。膝下只有一个不满十岁的儿子。
耐人寻味的是。因为乌日木早已经年过半百,最大的长子已经三十多岁了,正是壮年,不过早就在部族征战中坠马而亡。
其余的孩子要么是犯了错,被逐出草原。要么便如同那宠妾的孩子一样,半路夭折。
乌日木的王帐中,可是埋了不少的钉子。只是这些钉子都无法看到他们最想要的情报,想到这里,夏言心中一叹。
“还有一事。”红鹭拖着个桃子上下抛着。乌日木的亲信大将苏勒,最近都不在牙帐中。据说是替乌日木巡视各部。
不过也有消息说。是受了排挤。被调开了。你怎么看?”
夏言摇头:“虚虚实实吧,公子的意思,也是让咱们再多派些人手,把那边搅得越混越好。
大朝会在即,陛下可不想那些狼崽子看见我朝国朝强盛,再起觊觎之心。”
“话说回来,简宁呢?”红鹭张望着:“还没从宫中回来?我可是带好了好几坛子烈酒。就等着跟你们痛痛快快喝一场。”
红鹭下意识看了一眼行事历,今日也不是他当值啊?
“前两日宫中藏宝阁的甲字间,有个小太监自缢了。”
红鹭眉毛一挑:“我这走了这么些天,却不知道这里又出了这么多幺蛾子,说吧,丢了什么?
前朝的国玺?双玉麒麟?还是海民进献的那颗夜明珠?”
“圣珠丢了。”
红鹭一愣,眼中满满不可置信。
“圣………圣珠不是早就——”
“嘘!噤声!”
“你这个性子什么时候能改改?”夏言无奈道:“别一惊一乍的,总之,”他警告道:“圣珠被盗是大事,陛下不欲声张。只派了禁军与我司协同探查。简宁这几日一直都在跟进此事。”
“圣珠之事牵涉甚广。公子一直怀疑这中间怕是会由有北漠人的手笔。皇家宝库珍藏的历代宝物不知凡几。好端端的,怎么会有人忽然打起北漠当初朝贡的那颗圣珠的主意?”
当年乌日木向国朝敬献圣珠。臣服求和之意不言而喻。其所象征的意义远超于圣珠本身的价值。
红鹭脸上凝重起来。显然此事不可轻易善了。
一阵凉风穿堂而过。黄桷树叶沙沙作响。安静的院落显得格外静谧。他们二人对视一眼,不约而同的走出了厅堂。
廊下风铃叮咛摇曳。两只黑羽燕子从低空急速掠过。
红鹭已在栏杆上,舒然一笑。
唉,又起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