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了,好了,秦理,你会了。”王頔见状,顿时笑着拍手道。
项南也哈哈一笑,骑得更自如了。
“行,哥们儿,你还真有毅力,终于把车学会了。”王頔祝贺道。
“这也多亏你的帮忙。”项南点头道,“行了,以后我就能自己骑车上学了。”
“好啊,那我也省劲了。”王頔也笑道。
“走了,到我家吃饭。”项南笑道。
他俩住一栋楼,但不是一个单元,同年同月同日生,从小一起长大,小学、初中、高中都在一起,因此交情莫逆,同出同入,形影不离。
他们两家人处得也跟一家人一样,在彼此家吃饭都是常有的事。
尤其王頔父母前年下岗之后,在大西菜市摆摊卖炸串,要到晚上十点才会回来,因此顾不上给儿子做饭。
所以王頔经常在秦理家吃晚饭。秦理的爷爷秦百顺如今退休在家,给孙子做早餐、晚餐还是不成问题的。
在秦理家吃完晚饭,项南、王頔到他家做作业。
他父母现在在外面摆摊,家里没人,非常安静,正适合写作业。
“哎,真没意思,天天发这么多试卷。数学、语文、英语、物理、化学、生物……”王頔郁闷的道,“老天爷,什么时候才做得完啊。”
“别嚎了,现在抓紧时间写,早死早托生。”项南笑道,“你再嚎,这作业也少不了一点。”
“那你赶紧写,我回头抄你的。”王頔嘿嘿一笑道。
“总抄不行啊,还是得自己做。”项南撇撇嘴道,“不然,高考你也抄我的啊?”
“放心吧,高考我能考上二本,我妈就很高兴了。”王頔笑道,“你呢,大天才,伱想考哪所大学?”
“我想考哪所大学不重要,我能上哪所大学才重要。”项南摆摆手道,“我家里只有我爷爷,我爸又常年不在家,我考学只能留在沈东。”
秦理、王頔等人都生活在沈东市,剧中出现过和平区、铁西区等,可见原型就是如今的沈阳市。
沈东市作为老牌工业城市,大学不少,像东大、辽大、沈航、中医、辽医、沈药、鲁美等等。其中东大(东北大学)是项南的首选。
“你上大学还要留在沈东?”王頔惊讶道,随后撇撇嘴,“我就不想,我想走得远远的。”
“没用,落叶归根,倦鸟归巢,那都不如自己家好。”项南撇撇嘴道,“迟早有一天你也会回来。”
“绝对不会,这破地方,我待得够够的了。”王頔一口否认道。
项南笑了笑,没再说话。
……
十点多,做完作业,项南托王頔帮自己剪剪头发。
之所以不去理发店,主要也是为了省钱。
如今各家的境况都不好,王頔的父母下岗,秦理的父亲常年不着家,也没有什么正经工作。
因此爷儿俩只靠爷爷那几百元退休金过活,而老爷子身体还不太好,常年吃着降压药。所以秦家的家境也很差。
王頔也没客气,在他脖子上系上一块旧床单,随后拿起剪刀,就帮他剪了起来
穷人孩子早当家,他跟秦理几年前,就开始互相剪头发了。虽然都剪的不怎么样,但能看得过去就行。
“这书是你新买的?”项南拿起桌上的《狄金森抒情诗选》道,“怎么还有一股霉味儿?”
“这书是我在旧书市场淘的,都不知转了几手了,没霉味儿才怪呢。”王頔撇撇嘴道。
“原来如此。”项南笑道,“你看这么多书,难怪你作文写那么好。”
“不一样。作文是八股,这是文学,两码事。”王頔摆手道,“哥们也是有天赋在身的。”
“行,回头我也好好跟你学学。”项南笑道。
秦理偏科十分严重,像数学、物理、化学等科目比较强,但语文、英语就是弱项,常年在及格线徘徊。不过总体成绩,还是能排在班级前列的。
……
就在这时候,王頔的父母收摊回家。
“爸、妈”,“叔叔、婶儿”
王頔、项南都打招呼道。
“你们作业都做完没有,今天在学校怎么样啊……”王頔的父母问道。
大家闲聊一阵,王頔也帮项南把头发剪好了。
“哎呀,这后面咋跟狗啃的似的。”王素娥嫌弃的道。
“哪有,这不挺好的么?”王頔连忙辩解道。
“我也觉得挺好的。”项南照了照镜子,笑着说道。
“行吧,男孩子留短发显精神。”王素娥点头笑道,随后端来两碗牛奶,“来,把奶喝了,早点睡觉吧。就剩一袋了,你俩分着喝。”
“婶儿,我早晨喝过了。”项南推让道。
“喝了,喝了,喝牛奶对身体好。”王素娥坚持道。
项南只好接过来喝了,“那叔叔、阿姨,我先回家了。”
“嗯,慢点。”两人都嘱咐道。
“等会儿,帮我藏在书箱里。”王頔偷偷拉住项南,把几本塞到了他手里。
他喜欢文学,喜欢、诗集,但他父母认为这都是闲书,看多了影响学习,不愿意他看。
所以他只能把这些书藏在顶楼的箱子里,偷偷摸摸的看。
“行了,我知道了,我走了啊。”项南把书掖在怀里,沿着楼梯上了顶楼,将书放进了顶楼书柜,然后再从另一个通道下楼,来到自己家的门前。
……
刚到门口,就听里面有争吵的声音,“你还回来干什么?你滚吧,滚得远远地,死在外边才好呢。我就当没你这个儿子了,儿子也没有你这个爹了。”
项南一听,就知道爷爷秦百顺正在跟父亲秦大志吵。
秦大志原本接了老爷子的班,在铁路上工作,端着铁饭碗。后来结婚生子,有了秦天、秦理两個儿子。
虽然家境不算富裕,但比上不足比下有余,生活也算过得去。
可秦大志不安分,因为打了站长,被单位开除。从此之后越发堕落,交结了一批狐朋狗友,走上了犯罪的道路,明抢暗偷,光公安局就进了好几次。
也因此妻子赵红旗跟他离了婚,带着大儿子秦天去了南方。秦大志的作为,也让秦百顺大失所望,倍感丢脸。
因此每次秦大志回来,秦百顺对他鼻子不是鼻子脸不是脸,恨不能他永远都别回来,死在外面一了百了。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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