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29章 刀落

吴顾昭与婢女尤杏花有染。

他遇害当日,与尤女相约夜里相会房中,尤女因被主人叮嘱,便未与她的母亲与姐姐共用不远处长期供送三餐的食肆送来的饭菜,并未在天色未黑之际,就觉昏昏欲睡,反而趁家中别的人歇息后,往吴顾昭的屋子里,吴顾昭早已另备好酒菜。

据尤女说,吴顾昭当日有些心事忡忡。

一壶酒很快饮完,才愿意倾吐些心事,说是承蒙了霍都统厚待,视他为知交好友,可霍都统因为淮王有涉绵谷事乱一案极其担忧,不久前还跟他说起一件内廷禁密,竟是先帝临终之前,留的遗诏本是让淮王杜继位,要将当时位居东宫的太子栩废黜!

淮王杜本不知实情,事后才有所怀疑,暗令皇城司察部的心腹察证,应是惊动了天子,才惹生这起杀身之祸。

霍都统商量吴顾昭,为救淮王杜,使先君被逆犯弑杀的真相大白于天下,可借御侍之便,擒伪帝而逼审,争取文武百官见证,朝堂之上论争,使淮王杜还有机会与伪帝辩争。

约好的就是次日动手,可在动手之前,吴顾昭却犹豫了。

他说今日夜半,霍都统将来家中,细商明日之事,故而他在下人们的晚饭里事先下了迷药,不过因为犹豫未决,说不定一阵间会拒绝霍都统,也是为防万一,才告知尤女,倘若他遭遇意外,让尤女千万忍到面圣之时,才将这番话供述。

这件事案为镇江侯龚佑最先经手,他又为临安府尹,差职等同京兆公,将事案禀达天听后,羿栩立时决定亲审,除了让临安府的正尹、少尹协断,还召集了兴国公、湘王。

司马权其实是作为涉案嫌犯。

但当然当尤杏花的一番供述后,他被“洗白”了。

晏迟虽获羿栩召令协断,不过他心知肚明尤杏花肯定是被司马芸姐弟两个买通了,这个女人其实根本没有被吴顾昭相中,她是那个在饭菜中落迷药的帮凶,而吴顾昭是被司马权遣派的杀手杀害,司马权自己嫁祸自己,为的是坐实霍赴峡的罪名。

晏迟完全无意屡行协断一职。

而镇江侯龚佑,自察搜得兴国公予吴顾昭那封书证时,也预知案情不会如此简单,要若真是兴国公杀人灭口,岂能不知有这件要命的书证在吴顾昭居处?既杀人得逞,必得翻寻一遍,毁书证保自安,使此一起命案扑朔迷离,难以察实。

于是龚佑虽将案情呈报,不过事先也申明了,以他的认为,兴国公多半是被真凶嫁祸。

这起由羿栩亲审的重案,眼看毫无悬念,可是有葛时简在场。

他觉得不能仅凭尤杏花一面之辞,就算已经在霍赴峡家中搜出了罪庶杰的信件,纸上所书,称已听淮王之令行事,肇兴了绵谷军户叛走,特知报淮王可行下一步计事……葛时简却觉这样的“罪证”太过“明凿”了,试想要是绵谷变乱,真为淮王杜授意霍赴峡、罪庶杰肇生,霍赴峡见淮王杜受疑,意图说服吴顾昭起事,然而仅仅一个右都统,一个御前侍卫,就有把握成事?

这未免,太荒谬。

司马权当然要反驳葛时简的质疑——淮王杜已被软禁,霍赴峡为淮王杜心腹,唯有孤注一掷,霍赴峡担都统之职,且明知今日天子打算设宴款待高丽使臣,宴上,护侍帝君身边二卫,一人为霍赴峡,另一人也可由霍赴峡从侍御之中指任。

吴顾昭要是为霍赴峡所说服,两人与官家最是接近,且能够携剑以防变生不测,大有机会挟持得逞,众侍卫因必须顾忌天子安危,如何敢与两名逆犯相争?他们挟持君帝,就可要胁释放淮王杜,救得淮王杜,一路投奔辽国,岂不得一条生路?

葛时简又问:“那封署名为罪庶杰的书证,霍赴峡读后大可付之一炬,何故存留?”

司马权争论:“往往谋逆者,所图无非权利,霍赴峡虽为淮王党徒,难免不会担心遭遇过河拆桥,留得书证,自是为了提防淮王杜食言。”

“就算凭尤氏的证供,吴顾昭反悔,为霍赴峡灭口,但只要淮王杜招供,霍赴峡依然罪责难逃,哪怕他没有帮手,也必须铤而走险,那么他为何会使御侍去吴顾昭家中察问?他应当明白吴顾昭遇害一事被揭发,且还牵连了兴国公,官家今日必会亲审,设宴款待新罗使臣之事必会延后,霍赴峡又哪里还有贴身护卫的机会?”

“葛少尹也太想当然了。淮王杜若然招供,必当极刑,霍赴峡又何需急于今日便铤而走险呢?他并不担心淮王杜会认罪,却无法掩盖应当入值的吴顾昭无故误值,他身为右都统,岂能不问?

试想吴顾照要不是已生提防,留下尤氏这么个人证,老夫为霍赴峡所陷害,替他顶了杀人之罪,还让淮王杜得以脱身,霍赴峡便大有机会蒙蔽圣听,日后还怕没有机会弑君么?”

“事涉亲王罪否,断不可以猜测及一婢女片面之辞定案,臣建议,官家当亲审嫌犯霍赴峡。”葛时简仍然坚持。

“葛少尹断元家一案,不也是仅凭供辞定罪?”司马权也是恨极了葛时简这绊脚石。

“元家之案,梁氏为被告,她的认罪之辞又岂同于推测?且除梁氏之外,还有梁氏收买的旧仆供辞,梁氏并未反驳,岂同于片面之说?如今日这起要案,倘若嫌犯认罪,下官也无话可说。”

霍赴峡当然不可能认罪,自己并没做过的事,让他怎么认?

他甚至都不知道吴顾昭是被刺死的还是被毒死的又或是被砸死的。

司马权也心知霍赴峡不可能认罪,他锋利的长剑,急急忙忙对准了这个尚且如坠五云雾里茫然不知所措的嫌犯。

“认罪便如服诛,霍赴峡可并不是梁氏这等无知妇人,明知死路怎会择行?葛少尹莫不是仅因人犯不认罪,就断定他为无辜吧!”

葛时简自然不会这么武断。

他问霍赴峡:“昨日三更,你在何处,可有人证?”

据尤杏花的口供,霍赴峡若为凶手,三更夜半时他应在凶案现场,但要霍赴峡无辜,今日便要入宫当值,昨晚三更按常理讲他应该宿于家中,而霍宅的下人,不可能全都附逆,若有良雇能证实霍赴峡并不具备行凶时间,这样的证辞多少还算可信。

霍赴峡还真有人证。

昨日下昼,他便接一旧同僚,也即现在还在皇城司察部任职的何某人邀请,往其居宅饮谈去了,且是借宿在何家,今日是从何家直接入宫应值,何某人当然可以作为他的人证。

兴国公立时质问:“霍赴峡你身为侍御右都统,且明知今日入值,要做为国宴仪卫护侍君侧,职责重大,怎会因为旧同僚相邀,就饮谈至夜深?!我看那何潇峻定然也是你的同党,有心替你做伪证。”

眼看着唯一人证似乎连作供都机会都没有就要被打为共犯,霍赴峡心急之下,也只好实话实说:“何潇峻因忧心淮王安危,才请我去他的宅子里细商,官家,实则卑职及诸多皇城司的共事,皆以为淮王必定是为奸徒诬陷,请官家明鉴!”

“霍都统你总算承认了你等**,与淮王分明是一条心!”司马权冷笑。

葛时简也沉默不语。

但任侍御,尤其做统调诸御侍的左右都统,必须坚守的原则就是不得妄议朝堂事务,这些人只能效忠于君帝,虽生而为人,难免都有俗情世故,不至于到“与世隔绝”的地步,可辟如皇帝怀疑淮王杜意图谋逆一案,霍赴峡绝对不能因为与淮王之间的私交,就质疑君主的决定,便是请求“明鉴”为淮王求情的行为,都足够让他失去成为侍御的资格。

可被罢免职位而已,不代表就罪该当死。

所以葛时简仍然坚持要盘问何潇峻,他的理由是必须察明刺杀吴顾昭的真凶。

何潇峻被传至御前,他的证供,却大不利于葛时简。

“昨日卑职的确与霍都统见于寒舍,可根本不是卑职邀约的霍都统,是霍都统先约的卑职,还说卑职家中清静,方才便于饮谈,不必去酒肆,卑职本籍不在临安,父母高堂与兄长都在扬州,只有卑职和贱内夫妇二人住着个小院,也只请了个厨妇,昨日霍都统说因着淮王受疑一事忧愁,想与卑职说说心理话权当发泄……

卑职本是皇城司区区兵士,多得淮王与霍都统提拔才被调入察部,不仅军阶提升了,薪俸更是与从前大有区差,卑职若是拒绝了霍都统,自己都觉自己薄情寡义,所以卑职不仅放了厨妇一日闲假,还交待了贱内回她娘家住上一日,想着好好安抚安抚霍都统,却是卑职先被给霍都统给灌醉了酒,倒头大睡,醒来是都日上三竿了,已经不见霍都统人影。”

这个吴潇峻的供辞,只能证实霍赴峡昨天的确与他在饮酒,但他大醉后,却不知霍赴峡的去向——关键是霍赴峡说了谎话!

葛时简哑口无言,只好听着司马权做“结案陈词”。

晏迟心知葛时简并未被司马芸姐弟二人的奸计迷惑,只不过一时间拿不出强有力的理据来推翻此案而已,葛时简被卷进此案不是他的计划,应当也不是司马芸有意所为,晏迟觉得多半是镇江侯为了减轻风险,把葛时简拉进来利用为淌河的垫脚石。

在晏迟看来,葛时简并非楞头青。

此人并非不知世故,只不过不染世故而已,葛时简完全有能力自保,可让晏迟头疼的是因为元紫东那起事件,葛时简开罪了司马芸和王烁,万一司马芸也看穿了羿栩的心态,恃机针对葛时简用激将之法,逼着葛时简不得不为羿杜、霍赴峡出头……

他将王妃有回是怎么说的?

炮灰。

羿栩为了让世人认定羿杜罪犯谋逆,务必也会重惩坚持为羿杜鸣冤的官员。

葛时简擅长的是刑审,虽说对于大卫的存亡并非举足轻重的官员,多半不能成为辛远声、徐明溪等的助力,不过他的生死,不会为芳期所罔顾。

当救则救吧。

晏迟觉得他很有必要和葛时简剖析利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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