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子翊打小就爬树钻密林捉蛇,他不惧怕。
堂屋一角的房樑上,繫着根手指粗的麻绳,绳子的末端繫着个筛子大小的吊篮。
吊篮吊得比林志个子还高,林志踮起脚,好奇地朝里瞧,可惜啥也瞧不见。
陆子翊抬起手,从里头拎出一个小布袋,递向林志,“给,今早刚煮熟的。”
林志接过沉沉的布袋,打开来看,顿时惊讶得睁大了双眼,“好多鸟蛋啊!”目测有三四十个呢!
他明天去学堂,一定要跟同学炫耀一番。
学堂里捡到鸟蛋最多的一个同学,也只捡了八个,而他这里有好几十个了。
陆子翊微笑着,指着靠墙摆着的方桌,“坐这儿吃吧,桌上碗里装的是盐末子,剥开蘸着盐末吃,味道更香。”
“好好好。”林志高兴得眼睛都笑弯了。
陆子翊又走向厨房,端来一碗水放在他的面前,“这是温的。”
“嗯嗯。”林志含着一口鸟蛋,连连点头。
陆子翊笑着摸摸他的头。
不过,林志可捨不得吃完,吃了三个后,小心问陆子翊,“我可以带些回去吃吗?”
“这些都是你的,你在这里吃也行,带回家吃也行。”陆子翊微笑。
“太好了,陆大哥真好。”林志捧着鸟蛋,像捧着一袋子宝石一样。
陆子燕手里捧着面料走进堂屋,林志又忙招手叫她,“子燕姐,来,一起吃。”
陆子燕是个懂事的孩子,摇头笑道,“你吃吧,我吃过好多哩。”
其实,她吃的并不多。
大哥偶尔寻到鸟蛋,全被娘拿来炒野葱了。而且,每次寻到的并不多,也就七八个,最多的一次是十个。
鸟蛋又小,拌野葱炒了根本装不了一盘子,一家三口人,一人夹一两筷子就没了。
今天一早哥哥叫她煮鸟蛋时,她就知道,这是送礼的,不能吃。
但林志被林园调教过,有好东西时,不能独吞,要跟好朋友一起分享,他捧了一把塞到陆子燕的衣兜里,“以前是以前,可你现在没有吃的啊。”
倒把个陆子燕惹笑了。
看看快到中饭时间了,陆子翊叫林志吃了饭再回去。
他喊过妹妹陆子燕,兄妹二人亲自下厨。
陆大娘子朝厨房看去一眼,不管,只管纺自己的纱。
因为有林志送来的大米,陆家今天做了过年才吃得起的大米饭。
当然了,林志也一样。
他就着狼骨头汤,高高兴兴吃了一大碗。
陆大娘子看到桌上难得的大米饭,没生气摆脸色,但也没高兴地多话,一直闷声吃饭。
林志是小孩子,倒也不计较。
吃罢饭,陆子翊将林志送到大道上,他才回家来。
见自己娘没有纺纱了,一言不发坐在后院里,他便走上前,说道,“娘,阿园是个懂事的姑娘,看,她送的回礼,就比别家的多。”
“你送的也不少啊!”
“娘,可有不少人家,只管收,不管回礼的,她有送回礼,说明记着恩啊。再说了,那六只狼也不全是儿子打的,有她的一半呢。”
陆大娘子惊讶问道,“她还有这本事?”
陆子翊点头,“本事不比儿子小,她轮着扁担扫过去,一只狼的腿就断了,要知道,她才十五岁,个子又瘦小。”
陆大娘子抿了下唇,“行了,两家礼也送了,你找个媒人上门问日子吧。”
“是,娘。”陆子翊眉头舒展开来。
……
林志左手抱着一袋子鸟蛋,右手扬着鞭子赶着牛,迎着春光,唱着歌儿,开开心心往家走。
走到秀水村旁的小树林旁时,他听到林中有女孩子在哭,听着声音,像是林翠。
他吓了一大跳,跳下牛车就往林中跑。
只见林子里,三四个地痞们,围着林翠嘻嘻哈哈地说笑着。
有人还吹着口哨,“都是认识的人,别那么不好意思嘛,唱个歌儿来听听,本少给你十文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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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46章 陆子翊救人,教童秀才做黑板
“我不唱!呜呜呜呜——”林翠背靠在一株树杆上,又急又怕地哭着。
跑又跑不掉,打又打不过这些人,可不就急么!
“不就是唱个歌么?又不会死人,你唱的好,说不定他会出到十五文。”林秀月的哥哥林春生,坐在她面前的一根树桩上,嘴里咬着一截草茎,笑得贼兮兮的。
“就是,又不会死人,快唱啊,就唱那个阿哥带着阿妹去赶集,哈哈哈……”
几个人闹笑着,林翠更哭了。
林志虽然懒,贪吃,但还是很护家人的,马上大叫起来,“放开我二姐!否则有你们好看!”
他甩着小短腿飞快跑过去。
这伙人朝他看来,一起大声闹笑。
“哟,这不是翠儿妹妹的弟弟吗?就你这三寸小豆丁的样儿,还想要我好看?来来来,本少倒要看看,你是怎么个要我好看!”一个穿着浅褐色细棉布,打扮得最富贵的少年,哈哈一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