盖西向警察供认,承认杀害了大约25-30人。这些人大多是逃亡者或者男妓,都是盖西从芝加哥车站或者街上找到然后诱骗到家里的。
他要不就是向这些人承诺给予工作和报酬,要不就是干脆用暴力绑架他们。
一旦回到盖西的家里,受害者会被带上手铐或以其它方式绑住,在被性*犯的时候会被绳子勒住嘴。
盖西常常会在受害者的嘴里放布料以阻止他们尖叫,很多受害者都是被止血带勒死的,盖西将此称为“绳子戏法”。有时,受害者被绳子勒死之后会痉挛一两个小时。
警方发现两具被盖西绑起来的尸体之后,问盖西他到底为什么要这么做,他说这是他在阅读了休斯顿大屠杀之后受到的启发。
受害者通常被单独引诱到他家里,不过出现过三次盖西所谓的“双捕”的情况,也就是一晚上同时杀害两名受害人。
大多数受害者被抛尸在盖西家里的地下道空间。他会定时将生石灰倒进去,以促成尸体的分解。
盖西说他已经不知道埋了多少受害者在那里,而杀害的最后5名受害者都被他从I-55大桥扔进了德斯普兰斯河,因为他的地下道空间已经装满了尸体。
被问及皮斯特的时候,盖西对自己勒死青年的事实供认不讳,并补充说他在当时还被一个同事的电话打断。他也承认把皮埃斯特的尸体扔进了德斯普兰斯河,并且说,当他处理完尸体赶去跟德斯普兰斯的官员赴约时,发生了一起轻微的交通事故,因此才披头散发地来到当地警局。
6月22日,在警察的陪同下,盖西回到他的“房子”,并向警方指明尸体埋藏的位置。之后警察开车到I-55桥,也就是盖西抛尸皮埃斯特和其它四个受害者的地方进行指认。
在他的辩护律师的请求下,盖西花了300多个小时在梅纳尔惩教中心接受各种心理测试,以确定他是否在精神上有能力接受审判。
盖西曾试图说服医生自己患有多重人格障碍。他的律师试图以他精神错乱为由证明他无罪,并请了一些研究过盖西的精神病专家来作证。三个精神病专家出现在审判上,作证说盖西是偏执型精神分裂症,也是多重人格障碍患者。
控方认为盖西是理智的,并且完全能控制自己的行动。控方邀请了几个证人,作证说盖西有既定的谋划和行为来逃避侦查,更找来医生辩护说自己有多重性格和精神错乱。
两名证人都是PDM的员工,他们说盖西曾迫使他们在自己的地下道空间挖道。这些员工之一,麦可·罗西,作证说,盖西用棍子在地下道空间标记了一个位置,并告诉他要挖一条排水沟渠。
当被问及他在地下道空间的挖掘时,盖西房屋的示意图在法庭上被展示出来。图中显示尸体在地下道空间和房屋其它地方被发现,并且指示出一个被称为“13号遗体的”身份不明的受害者的位置。
罗西说,他没有再挖别的沟渠,但按照盖西的要求监督其它PDM的员工继续在地下道空间里深挖。罗西也作证说,盖西会定期视察地下道,以确保员工的挖掘不偏离他所标示的位置。
被捕后的盖西说,他只挖了5个受害者的坟墓,后来都是让员工(包括格雷戈里·戈奇克)继续挖的,这样他才“有足够多的坟墓”。
在审讯的第三周,盖西的辩护团队提出一种可能性,即这33次谋杀都是色*行为的意外窒息至死。库克县验尸官反驳道,有证据表明这种说法是不可能的。
陪审团审议了一个多小时,认为盖西犯下33个谋杀罪,且犯下性*犯和猥亵儿童罪行。盖西被判处死刑,依据是伊利诺伊州法规规定每个谋杀罪都须偿命!
盖西对自己的罪行并没有表示任何的悔恨。他的最后陈述说“判处他死刑是不会弥补别人的损失,并认为这判决其实是针对他的谋杀。”
加州在历史上盛产黄金,所以加州的别称是金州。1961年6月18日,加州萨克拉门托的兰乔科尔多瓦市发生一起入室强*案。
在沉沉夜色中,一名头戴滑雪面罩的男人闯入一座民宅,轻手轻脚地走进其中一间卧室。在刺眼的手电筒光中,一名23岁的女孩从梦中惊醒,只见床边站着一个男人,腰以下的部分裸露着。
而她自己,则被这名蒙面男人绑住双手,嘴里塞着卷成一团的睡衣。男子用一把利刃抵住女孩的喉咙,实施强*后迅速逃离现场。
女孩随后在被绑住的情况下成功拨打911,警方立即赶到。这似乎只是开始。
在接下来的时间中,这个被警方命名为“东区强*犯”的男人在加州中部数个相邻城市流窜作案,几乎每隔数日就有女性报案称自己遭到性侵。
她们的证言描摹出的,都是与上述案件相似的犯罪场景。警察发现,这名凶手的心理素质极强,有着诸多怪癖,在规划犯罪步骤上非常细致。
他熟悉受害人的居住环境,曾在实施强*的间隙,前往厨房烧水、取茶包,不紧不慢地为自己沏上一杯茶。
在对一名年仅13岁的女孩实施强*时,他将女孩及其母亲都捆绑起来,并在其母身上放置一个碟子:“如果你发出一丁点声响,你的女儿将会失去她的手指。”
直到第26名受害者报案,警方仍然没有掌握任何关于东区强*犯的有效线索,强*犯也从未在现场留下过指纹,兰乔科尔多瓦终于顶不住压力申请了司法援助。
得知FBI插手调查后,东区强*犯更加嚣张起来,经常会在在事后以匿名号码致电受害者,掀起更深的恐惧。
电话那头,有时是长久的沉默,有时是故意压低的男人声音,恶狠狠地重复着相同的话:“我要杀了你,杀了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