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021章 野生玉米美滋滋

一套斗气运转方法,介绍如何提炼斗气、壮大斗气、凝练斗气、释放斗气、附着斗气。一套包含十六个招式的战斗技巧。

五个身法动作,龙冲、龙跃、龙跳、龙飞、龙潜。

五个基础招式,火龙刺、火龙撞、火龙砸、火龙扭、火龙钻。

五个猛烈招式,火龙摆尾、火龙横扫、火龙大风、火龙翻滚、火龙突袭。

一个究极奥义,火龙钻之心。

这就是《火龙钻》的全部,每个招式的名字起得都挺有意思,仿佛与自己的火龙马坐骑,是一个系列。

此时。

李斯特骑在火龙马背上,随着火龙马的奔驰,身体微微上下起伏,几乎接近于人马合一。左手持着一面精钢打造的盾牌,护在身前,也半遮着火龙马身体。右手平举着一杆超过三米长的骑士大枪。

城堡附近的荒地上,草已经被割掉,露出黄颜色的土地——贫瘠的黄土地。

火龙马的马蹄踩在还有些潮湿的地面,留下深浅不一的马蹄印,身体化作一道红颜色的火团,快速向远处奔驰。马背上的李斯特,周身斗气四射,附着在盾牌和骑士枪上,也附着在火龙马上。

很快一骑人马就完全被火焰笼罩。

伴随着李斯特一声大吼:“火龙钻之心!”

火龙马高高一跃,骑士大枪迅猛冲刺,霎那间有无数人马合一的虚影随着这一道攻击,快速闪过,笔直撞向前面一块巨大的石块。

惊天一击!

轰!

有一人高的石块,瞬间被炸得粉粉碎,周天火焰乱射,和碎石一道化作雨点落下。等尘埃落定,骑着火龙马的李斯特,已经走出爆炸范围。他被包裹在全身甲中,火龙马也包裹着全身甲。

银白色的全身甲,上面有大量的擦痕和黑迹。

推开脸上的面罩,李斯特俊朗的面容露出,嘴角一如既往的微微带笑:“威力不错,这一招,打中了,应该能把暴土狗这种魔兽,打个半残吧。”

哒哒哒哒哒哒。

马蹄声由远及近,马库斯与高尔泰,各自骑着马赶来,身后还有李斯特的四名扈从骑士。

“哦,天啊,李斯特,你真是一个天才,我已经看到了,这一招就是《火龙钻》的究极奥义火龙钻之心吗?你只用了不到一个星期,就把这本秘籍全部学会了?”高尔泰总是喜欢用惊讶的口吻说话。

马库斯绕到散落的碎石地上转了一圈,同样诧异:“打击面很均匀,没有一块碎石超过拳头大小,证明这一招你已经运用成熟了,一般大地骑士,都很难做到。”

说完,他有些不敢置信的打量一眼李斯特。

往日,这位伯爵家的三子,可是标准的废柴,鸡鱼肉蛋奶管够,连魔兽肉都吃过,但斗气修炼连平民骑士都不如。没想到进阶大地骑士之后,只用了不到一周时间,就把一本中级斗气秘籍完全掌握。

让他想起自己修炼《逆风破》时,整整花了一个半月,才掌握最后的究极奥义。

心中一时百味杂陈:“难道这就是平民和贵族的真正差距?”

李斯特将手中的盾牌和骑士大枪递给扈从骑士,顺便把头盔也脱掉,呼吸着新鲜空气,兴奋劲还没消退:“我原本以为一本《火龙钻》,就得耗费我几个月时间去掌握,没想到并不难。看样子,我可以抽时间把《烈焰波》也学一学,技多不压身。”

“你有这样的天赋,当然要多学几本秘籍,李斯特,我就说过,你有你父亲的风采,未来的你,肯定会让郁金香家族大放光彩。”

“借你吉言,高尔泰老师。”

回去的路上,高尔泰与李斯特高谈阔论,这是他的擅长。马库斯则有些心思飘远,不知道想些什么。

直到进入城堡吃晚饭,稀里糊涂的吃掉自己面前的那份晚餐,又被李斯特送出门,他才回过神来。

等高尔泰骑着马,哼着小曲离开。

他看向依然站在城堡门口,仿佛等待自己开口的李斯特,语气郑重:“男爵大人,我能知道,你的目光落在哪里吗?”

“我的目光么……”

李斯特心道,马库斯这是在询问,自己有没有建功立业的野心。一心想成为贵族的马库斯,自然不会甘心蜷缩在乡下小镇,追随一位胸无大志的男爵。

不过李斯特并未正面回答:“马库斯老师,一个人,不要听他说了什么,要看他做了什么。说过的话,有真有假,但做过的事,一目了然,不是吗。”

“我明白了!”

马库斯忽然单膝下跪,右手扶胸,行了一个效忠礼仪:“愿为大人前驱!”

“马库斯老师请起,领地还很弱小,需要你帮我一起建设。”李斯特平静的扶起马库斯,心里很有成就感,能让一位大地骑士效忠,这就是个人魅力。

回到城堡里。

洗完澡。

他又看到了烟雾蛇文:“完成任务,奖励一匹微薄血统龙种马。”

须臾,烟雾扭曲,新的任务发布:“任务:新鲜水嫩的苜蓿,不仅奶牛喜欢吃,马儿们也喜欢吃,这是开辟马场的基础,也是建功立业的起步,请为苜蓿虫安置虫草。奖励:三株野生玉米。”

看完蛇文,李斯特相当激动。

龙马已经来了,只是还不知道在哪,又被谁发现,他准备明天一早就去寻找。不过现在,他激动的不是龙马,而是新任务奖励的玉米。

这个世界是没有玉米这种作物的,至少珊瑚岛上绝对没有,前身的记忆中也没有任何跟玉米有关的植物。

“玉米啊,这可是高产作物,据说单产世界第一?而且不需要怎么管理,种下去就能自己长。据说还是神授植物,天然C4易去雄,未来谷物将是玉米的天下。《星际穿越》里,快要灭绝的人类,就只种了玉米。”

李斯特小时候种过田,知道玉米产量很高,只是口感没有小麦、水稻好吃。

但是,在这里,不需要多好吃,只要能填饱肚子,就是最好的庄稼。鲜花镇的小麦,亩产才一两百斤,一旦栽种玉米,不需要亩产几千斤,只要亩产超过五百斤,就能养活更多的人口,衣食无忧了。

到那个时候。

广泛栽种玉米,为平民提供粗糙的玉米面。少量栽种小麦,为自己提供精细的小麦面,岂不美滋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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