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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坚信,家里的日子会越过越好的!

第四十一章 吃上肉

吃午饭的时候,殷爱梅只是知道钱的总数,并没有去数。

一会到房间,她就关上房门数了起来。

由于面值不大,五十多块钱也有厚厚一叠。

殷爱梅翻来覆去的数了两遍才停下,「老陆,真的有五十三块八毛钱。」

「那是当然,我咋可能数错……」陆建林扬了扬下巴。

他算术一直不错,根本不可能数错钱。

随即,他的目光落到了陆晚晚身上,脸上是止不住的自豪,「咱们家晚宝可真了不起,小小年纪就给家里挣了这么多钱。」

「嗯,这些钱是晚宝挣的,我得存一部分起来留给晚宝当嫁妆。」殷爱梅语出惊人。

陆晚晚,「……」

她还是一个五岁的宝宝啊!亲娘这么早就给她存嫁妆真的好吗?

就在她愣神的功夫,陆建林也点了点头,表示认同,「嗯,以后我们挣的每一笔钱都留一部分出来给晚宝当嫁妆。」

听到这里,陆晚晚忍不住开了口,「爸,嫁妆是什么?」

她觉得自己必须说点什么来转移话题了。

不然,自家爸妈指不定能将她的终身大事敲定下来。

「晚宝,嫁妆就是你将来要嫁人的时候,爸爸和妈妈给你准备的东西。」陆建林解释道。

陆晚晚微微垂眸,纤长的睫毛一眨一眨的,好像有些失落的样子,「哦,爸爸妈妈,你们就这么希望我嫁人吗?」

陆建林一噎,心里涌现出一股淡淡的忧桑,「晚宝,爸当然捨不得你嫁人了。」

「那我不要嫁人了,就陪着爸爸妈妈,我也捨不得你们。」陆晚晚甜甜一笑,脆生生的说道。

殷爱梅走到了她身边,轻轻的摸了摸她的小脑袋,柔声道,「晚宝,女孩子长大了还是要嫁人的,爸爸妈妈虽然很喜欢你,捨不得你,但这些都是人生必须经历的事情……」

「那就长大了再说吧!我还小,现在不想嫁人。」陆晚晚摆了摆手,一副老神在在的模样。

前一世,她从小就在爷爷身边长大,很少接触异性,也从来没有谈过恋爱,但她对恋爱和婚姻却不排斥。

如果遇到合适的人,她想她也会很乐意试一下的。

「好,我们不谈这件事了。」陆建林从善如流的结束了这个话题。

一想到自己闺女以后会嫁给某个臭小子,他心里就不得劲。

「晚宝,那妈先给你两块钱,要是有货郎来咱们村,你看上了啥就买啥。」殷爱梅从那一叠钱里数出两块,递到了陆晚晚面前。

陆晚晚愣了一下,练练摆手,「妈,不用,我用不了这么多钱的。」

要知道,八十年代的两块钱可不是一笔小数目。

平常人家,过年给小孩压岁钱才给两毛,殷爱梅一出手就是两块钱,确实惊到了她。

「晚宝,你就收着吧!咱们家能挣到这么多钱,都是你的功劳。」陆建林也劝她收下钱。

犹豫了好一会,陆晚晚还是伸出了手。

见她收了钱,陆建林笑了笑,接着开口说出了心里想的事情,「爱梅,我想这几天跟老四再打一批书桌拉到县城去卖,咱们家的书桌目前就是在款式上占优势,只要有人模仿了咱们家的书桌,这价格势必会降下来,所以我想趁热打铁,在别人还没反应过来之前先挣一笔钱。」

其实,这也是他和陆显宗在路上商量的结果。

无论做什么事情,抢占先机都很重要。

今天,他去卖了书桌,别人看到了商机,指不定已经在想办法想要模仿了。

「好,那你和老四这几天就别上工了,在家里好好打书桌吧!」殷爱梅当机立断。

陆晚晚在一旁暗暗点头。

不得不说,殷爱梅和陆建林两口子还是很有想法的。

虽然没有做过生意,但懂的还不少。

……

晚上,殷爱梅用陆建林买回来的肉做了猪肉炖粉条。

刚好陆建林买的是一块肥瘦适中的五花肉,可以用来炖粉条。

而这粉条则是上次殷爱梅回娘家,杨素琴硬要塞给她的。

饭菜被端上桌,一家人都忍不住咽了一口口水。

「妈,你炖的菜好香啊!」陆显鹏吸了吸鼻子,憨厚的笑了笑。

「用猪肉炖的,能不香吗?」周春花小声的嘀咕了一声。

下午干活的时候,一想到晚上能吃到肉,她浑身仿佛都充满了力量。

眼看着大家都眼巴巴的看着自己,殷爱梅挥了挥手,「大家都别看着我啊!动筷子!」

有她发话,大家很快行动了起来,一个个都拿起了筷子,夹起粉条和五花肉送进了嘴里。

殷爱梅则将一小碗猪肉并着粉条递到了陆晚晚面前,「晚宝,这是妈给你挑的瘦肉,你快趁热吃吧!」

这几次吃肉,她都发现晚宝好像更喜欢吃瘦肉,筷子碰到肥肉就会绕道。

所以,盛菜的时候她特意给晚宝挑了一些瘦肉。

「谢谢妈,你也吃。」陆晚晚甜甜的笑了笑。

「晚宝啊!瘦肉有什么好吃的,还是肥肉好吃,咬上一口油汪汪的,特别好吃了,不如你尝尝……」陆显刚夹起一块肥肉,就准备放到陆晚晚面前的碗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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