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鸡炖蘑菇来咯!”
燕子端着一盆大菜,来到了屋子当中,几个大男人喝着酒,吃着肉。
好不倩怡自在潇洒。
到了后边收拾东西的时候,老胡找到机会我跟燕子说道说道。
第一次听见自己的东西价值好多钱的时候,燕子还以为是老胡骗自己。
拿这个说笑,但是最后老胡发誓了,燕子才知道自己家里面的泡菜坛子可能真的价值数十万。
燕子捂着嘴,很是激动:“老胡!!你是说,我的东西真的价值这么多钱呢,小北真的答应咱,几个坛子能卖这么多?”
听着燕子跟自己确定了几遍,还在哪里问了又问。
但是老胡依然是不厌其烦的解释:“真的真的,都是真的,小北呀,可是城里的有钱人家,我跟胖子现在就是人家的手下”
“你放心,我给你担保,保证不会骗你,咱都是多少年的老朋友了”
听着这样的话,燕子也笑了笑,毕竟第一次见过这么多钱,她忽然都不知道自己可以干什么了。
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先卖了,有钱在说。
在老胡的教导下,燕子也小心翼翼的将指定的几个泡菜坛子收起来,清洗之后。
里面的纹路和形状出来了。
一共五个陶瓷,两个花口瓶的,眼神很鲜艳,也就是南宋的精品,大小有三四十厘米。
一个橄榄瓶,一个贯耳瓶,一个凤首瓶,无一不在精品的存在。
趁着大家都休息了,老胡带着东西找到林北:“北爷,东西我都带来了,就五个”
看着五个瓷器,他想都不想,一挥手就存放在储物空间当中。
随后几人就开始休息了,毕竟现在还是正常人的范畴,也是需要睡觉吃饭。
当然燕子在自己的家里面乐呵到了后半夜,毕竟这个年代很多人几万都没见过,更何况是几十万。
……………鸡打鸣………
到了第二天,老胡与王胖子借助林北想要去森林里面长长见识的理由,借了三匹马。
村里负责管马的人看见林北细皮嫩肉的模样,下意识的问:“小胡呀,这城里人也会骑马么?”
“我可是听说现在城里,有一种叫做汽车的,跑起来可比马快多咯”
面对这样的质疑,老胡也不知道,因为北爷好像没有介绍过自己会马术。
奈何林北淡然一笑:“老伯,放心吧,我会开汽车,也会骑马”
上一辈子,林北身处富二代的时候,有一个开着马场的女朋友,一个月的那一种。
因为爱屋及乌,他也去学习了马术,一个月的时间,只要不是太过于刚烈的马匹,他都能够降服。
“哎,还是会骑马的女孩子好呀,静静,可惜了上辈子只和你相处一个月,要是时光能够在来一次”
“我希望一个月能够变成两个月,毕竟爱她,就要让她体会征服的感觉”
收回了念想,林北来到了一匹黑马面前,这国内最普通的马,大多数用来干农活的。
性情很温顺,也是最容易被降服的。
老伯听见林北会马术,将黑马的缰绳交到了他的手上。
他也不客气,抚摸了马的脸,简单沟通之后,抓住缰绳,脚下发力一蹬。
砰!
一道身影很快就跨坐在了马鞍上。
这模样,看起来就非常有逼格,甚至林北还让马跳出了栅栏,来到了空地上。
随着林北拉紧缰绳,黑马明白了意思,直接前腿发力蹬地面随后站起来!
吁!
马发出了鸣叫声,随后就落地下来,似乎很满意现在的主人。
这可是把一旁的三人给惊呆了,特别是马场的老伯。
整个人好像看见了什么稀奇的东西一般:“哎呀,这马还能这样耍呀,果然是城里人,见识就是多”
“我养马这么多年,第一次见到小黑这样能”
王胖子更加兴奋:“北爷,您也太牛了,居然还会骑马。”
相比较之下,胡八一就显得冷静了很多:“得了吧胖子,北爷咱还不知道么,这个时间上就没有北爷不会的”
“瞧瞧你,要是有北爷的百分之一,早就不缺媳妇了”
说到最后,还不忘记倜傥胖子。
胖子也不服呀,当即就反击:“哼!说呢,你要是有北爷的千分之一,那丁思甜能跑么,画眉能走么”
当事人林北则在一旁浅笑,眼看时间不多,也就督促:“好了胖子老胡,时间不多了,快走吧”
“好嘞北爷”
两人也从马廊当中牵出了两匹马,踩着马鞍一蹬,就上去了。
随后三人就骑马前往森林。
老伯看着三人的背影,久久不能缓过神来,特别是看到林北的。
嘴里喃喃:“这后生,真厉害,长得俊看起来就是大富大贵的人家,还会骑马!家里面肯定是达官贵人”
若这样的言论被林珑天知道,指定会捧腹大笑,一个绝世神偷,被冠上了达官贵人的头衔。
因为森林很大,也不乏有平原草原地区,此刻林北能够依靠功法的感应,去察觉粽子体内的邪祟。
但是奈何粽子处于封印的状态,也就是躺在棺材里面,加上自己功法实力不够,那一种感觉忽高忽低。
“哎,这森林这么大,北爷都找不着我们怎么办呀”
马背上,胖子在哪里发牢骚。
林北看了他一眼,漫不经心的说道:“急啥,自有贵人相助”
听见有贵人,胡八一和胖子来精神了。
“贵人!北爷难道还有比你强大的人么?那该有多牛掰呀”
【今天第三更,后面还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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