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人拿来的报纸和杂志。”
她点点头。
“现在相信我没有撒谎了吧?”
她笑了一下,点点头。
“你感觉怎么样?”
她想了一会儿。
——很奇怪。你是总统的儿子,我不应该认识你。
他便低头笑,“我说过,是上帝的安排,是命运的必然。”
这个男人很自信呀。
——你爱我吗?
“很爱,超过爱我自己。”
唉,男人的嘴,骗人的鬼。
——我要是一直不记得你,不能跟你结婚。
肯尼思脸色阴沉,看着拍纸簿上的字,许久都没有说话。
——我爱你吗?
他深吸一口气,“很爱我,你最爱我,你看,这是你给我的订婚戒指。”他伸出左手,中指上戴着一枚三色宝石的戒指。
张文雅大感兴趣:我这么时尚的吗?居然会给——未婚夫送订婚戒指?哎呀!好像很有意思。
——你给我的订婚戒指呢?
他从西装内袋里小心的拿出一只丝绒小袋,倒出一枚梨形钻石戒指,“就是这个,你总说太大了,不怎么戴。”他让人从纽约家里保险箱里拿来订婚戒指。
他握住她左手,为她将戒指戴在无名指上。
确实太大,美倒是很美的,不过也就那样了。
她伸出手看了一会儿戒指,摘下来,放回他手心里。
肯尼思难掩失望,“你还是记不起来吗?”
张文雅摇头。
怪可惜的。戒指怎么不得值个十几万几十万美元,还有,一个大帅哥用一张诚恳的脸对你说爱你、说你很爱他,那怎么不让人心动呢?
咦?她有点迷惑:为什么会心动?明明不认识他。
他坐在她对面,人高马大,身材健壮,眼见的身材很好,肩宽臀窄,是她喜欢的身材,这个男人无论相貌和身材都长得让她喜欢,没准她真的很爱他。
他握着她双手,亲吻她手背,她有点别扭,想挣脱,却被他握得更紧了。
“你怎么记得别人,却偏偏忘了我?你忘了我们之间所有的一切,是因为我总是让你经历磨难吗?或者是气恼我没有做到我的承诺,没有好好保护你?”
这人在说什么?
“我很累,honey,不是身体的疲惫。身体的疲惫不算什么。我想每一分钟都守在你身边,但我又受不了你忘了我,我只能去工作,希望工作能减少我的痛苦。”他难忍泪水,“也许我真的是个不走运的家伙,我们的爱情为什么总是要经受磨难?”
唉,说得她都有点难过了呢。
“你前不久因为什么事生我的气跑去了中东,躲着我,我一路追着你的踪影,很辛苦才追到你。那时候我不难过,是因为我知道你爱我,你只是一时气恼。但现在……我要做什么你才能想起我?”
张文雅惊讶的看着自己手背上的水滴——这个男人怎么总是哭唧唧的呀?他不像查理,查理就不这么哭唧唧的,不过查理的问题是自信得过了头,又有点讨厌。
可心里为什么还有点……愉快?难道她会喜欢他为她哭吗?确认一下,好像是的。
他当然是天之骄子,虽然老爸很倒霉的被人暗杀了,至今不知道真凶是谁,但他这个儿子却是万千宠爱长大的。一个大少爷为了你哭泣,还口口声声说爱你,当然会让你很开心。
“你还记得你叫我‘john-john’吗?你说这是只属于你的名字,我们是爱人,应该有只属于对方的爱称。我很喜欢你叫我john-john,你能再这么称呼我吗?”
“john-john”是什么奇奇怪怪的名字呀,好好笑。
——你叫我什么?
他迅速抬眼看着她,“文文。”
突然,不知道从什么地方开启了一道记忆的洪流,或者只是她终于将“梦境”与“现实”清晰的分开了。那些纷纷的往事一瞬间全都回来:他的亲吻、他的拥抱、他的眼泪,他在凡尔赛宫镜厅的婚礼上信誓旦旦的说不会忘了她,会等她离婚。
还有那些炽热的夜晚,他们肢体交缠,共度美好时光——她确实睡到了美国王子,但她也是女王呢。很有趣。
好像是从另一个人的角度重温了一遍,就是速度比较快。
人类真奇怪。记忆代表我们的人生,记忆是一切,超越你的身体。你掌握的知识和文化也是记忆的一部分,你丢失了记忆,你就不再是你了。
她想着,这多么奇怪呀。
肯尼思忽然跪在她面前,惊恐的说:“honey,honey!你有哪里疼吗?医生,护士!”
他转身去按病床床头的呼叫铃。
又飞快转身回来,一把抱起她,放到床上,柔声说:“你别动,你流鼻血了。”
张文雅又被推去做了一堆检查。
最后医生认为她脑部还是有哪里在出血,所以压迫了语言神经元和记忆神经元,但现在淤血流了出来(医生也不懂为什么会流鼻血),所以应该会好转。对于是否需要手术,医生非常谨慎,毕竟脑子能不开就不开,人的脑子十分精细,只有在不开刀活不了的情况下才会建议开刀手术。
她倒没觉得有什么问题,头也不疼,就是想睡觉,于是检查还没有做完便睡着了。
肯尼思又吓得够呛,以为她晕过去了。
等她再次醒来,又是一个清晨。
男人仍然趴在床尾睡着了。
张文雅掀开被子下床,走到他身边:白人的皮肤不怎么样,他又喜欢晒太阳浴,皮肤不怎么好。还有一脸的胡茬。唉,嫌弃。
小心摸了摸他脸。
他惊醒了,“阿妮娅。”
她皱眉。
“你好点了吗?”
她一脸困惑,拿过拍纸簿:你是谁?
他烦恼的胡乱揉了揉头发,下定决心,“我送你去纽约大学医疗中心,你等等我。”他进了洗手间洗漱。
张文雅偷笑了一下。
在洗手间门外听着水箱冲水,水笼头哗哗打开,洗手洗脸,一会儿,刷牙。于是开门进去,拿了牙刷刷牙。
肯尼思有点惊讶的看她一眼。
看什么看?
镜子里她的脸有点憔悴,头发也乱了。
他很快刷好牙,放下牙刷,拿起发梳给她梳头。
“我还会给你编辫子呢,我学了好几种法式发辫,”他自豪的说:“你很喜欢我为你编发辫,你还说将来也要我给我们的孩子编发辫。”
“孩子?”她含含糊糊的说。
“对,我们的孩子。”他随口接上。
突然,他愣住了,一脸不敢置信,“honey!honey!你能说话了吗?你刚才是说话了吗?你再说一句什么话。”
傻瓜。
“约翰。”想到他的那个昵称,又喊了一声“约翰。”
这样,便是“john-john”啦!
他欣喜若狂:“你能说话了!你都好了是吗!”他将她的身体转过来,不由分说吻她的唇——她还一嘴的牙膏沫沫呢!
真是个傻瓜!
作者有话说:
*文雅:就是美,万人迷。
*美人需要什么魅力呢?美就是魅力,参考中学时期的王祖贤,外校男生都跑来她学校门口等着看她一眼,你要说那么大的男生懂个屁啊!他们也不会看你的什么品德啊素质啊,就是简单粗暴:看脸!
第423章
◎张晓峰教女儿怎么拿捏男人◎
俩人傻乎乎的相视而笑。
抽了纸巾为他擦掉牙膏沫沫。
他又重新漱口。
她也赶紧刷完牙。
他催着:“你说点什么。”
“我还要做检查吗?”
他乐呵呵的, “要看医生的安排。”
他还是不太放心,“我陪你去纽约大学医疗中心再做检查吧。”
“不要了,这几天做检查已经做的很烦。”
他很坚持, “不行, 要做,不然我不放心。”
那行吧。
“我到底怎么了?”
肯尼思便让她转过去,拨开她后脑勺的头发, 小心的按了一下,“这里,摔到地板上,肿了。”
嘶!还真的很疼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