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已经被合围了,孟昶已经插翅难逃,蜀国覆灭在即。
李中易就算是再荒唐好色,也不至于在这个节骨眼上,召张雪仙去侍寝。已经入了大营的美人儿,还能逃得出他的手心不成?
想当初,李翠萱仗着高贵的身份,抵死不从。如今,李翠萱所出的皇五子章哥儿,今年已经快满八岁了。
军事会议已经在昨天开过了,作战计划也早早的下发给了各个部队,就等天明之后,展开灭蜀的最后一战。
“易郎,早点歇着吧,身子骨要紧。”费媚娘心疼男人,她帮着续了几次茶水之后,实在忍不住了,搂着男人的胳膊,温言相劝。
李中易反手揽住费媚娘的蛇腰,笑眯眯的说:“不妨事的。明日之战,我就是个压阵的,临敌指挥权已经交给了廖山河。再说了,灵哥儿和思娘子正盼着多几个弟弟和妹妹呢,我岂能现在就把身体给累垮了?”
“啐,尽说疯话。”费媚娘羞得满面通红,都已是老夫老妻了,她怎么可能听不懂男人话里藏着的梗呢?
李中易笑嘻嘻的说:“哎呀呀,我也是后知后觉了,竟然是才发觉,你今儿个有些小激动呢?”
越是近乡,越是情怯,费媚娘的确是有些情绪不太稳定。
怎么说呢,青城山是她的家乡,成都城却是她生活了多年的第二故乡。
想当初,费媚娘风风光光的被孟昶迎入宫里,初封就是慧妃,紧接着又被封为贵妃,可谓是荣宠之极。
岁月虽然催人老,但是,费媚娘一直记得,她亲手发明的一道名菜,号称“绯羊首”。
用净白羊头,以红姜煮之,紧紧卷起,用石头镇压,以酒淹之,使酒味入骨,然后切如纸薄,把来进御,风味无穷,又叫“酒骨糟”。
记忆的闸门一旦打开,就如同水银泄地一般,再也遮不住往日的旧事。
李中易察觉到怀中女人忽然不说话了,他善解人意的笑了笑,女人嘛,大多是多处善感的的感性动物。
想当年,若不是孟昶鬼迷了心窍,恋上了一名歌娼,费媚娘也不至于在受了巨大刺激之后,主动投入李中易的怀抱。
在李中易的诸多女人之中,第一个身份地位远高于他,却委身于他的女人,便是费媚娘。
李中易虽然好色,却也是喜新而不忘旧的性情中人,这么多年下来,一直给予费媚娘极为特殊的宠爱。
俗话说的好,男人四十一枝花,女人四十豆腐渣。
和李中易差不多同岁的费媚娘,若是定神细看,她的眼角已经隐现鱼尾纹。
费媚娘在害怕什么,李中易心知肚明,她不就是担心年老色衰落之后,会被冷落于深宫后院之中么?
实际上,以李中易如今天下至尊的地位,只要勾一勾小手指,天知道会有多少俏佳人,挖空心思的争抢侍寝的机会?
皇帝,注定是孤独的。但是,皇帝也是人,也有情感方面的需要,李中易缺的是可以说说知心话的解语花。
即使,费媚娘将来失去了花容月貌,他们也可以并肩而坐,品着香茗话家常嘛!
此所谓,少来夫妻,老来伴!
显然,费媚娘已经知道了张雪仙入营的事。站在李中易的立场之上,他并不想欺骗她,说他其实不想纳了张雪仙,那就太假了。
李中易索性抱起费媚娘,将她横放在腿上,笑吟吟的说:“将来啊,等你我都是鹤发鸡皮的时候,咱们还是这么亲热的说话,可好啊?”
费媚娘情不自禁的湿了眼角,权倾天下的男人,为了消除她的顾虑,竟然给出了这么重的承诺,显然心里一直有她的一席之地。
“易郎……”费媚娘不由自主的搂住男人的脖颈,甜腻腻的说,“奴一直记得的,在佛桌的下面,你真勇咯……”
尼玛,这简直是赤果果的勾诱啊,李中易如果再不采取行动,那他还是个正常的男人么?
第二日清晨,张雪仙睡得正迷糊,突然被嘹亮的军号声惊醒。
“吵醒你了?”已经整理好装束的叶晓兰,无意中发觉张雪仙醒了,便笑着和她打招呼。
张雪仙有些不好意思,便抱着薄被坐起身子,羞涩的说:“我太贪睡了。”
帐篷的主人都起身了,她这个客人却高卧不醒,成何体统?爱书屋
叶晓兰浅浅的一笑,说:“我刚进军营的时候,还很年轻,只要睡熟了,怎么叫都叫不醒。”
张雪仙是个明白人,叶晓兰一定是故意这么说的,免得她太过于尴尬了。
类似叶晓兰这样通情达理,善解人意的贵妇人,竟然只是个嫔位。可想而知,皇宫里的妃子们,又是何等的厉害?
张雪仙将来肯定会成为宫里的姊妹,基于这个认识,叶晓兰并不介意结个善缘,将来也好相处一些。
“在军营之中,只要起床号吹响了,所有人都要起身,包括皇上在内。”叶晓兰不厌其烦的介绍说,“军营里的规矩森严,哪怕是我这样的宫中女人,一旦违反了军规,也会吃军棍,甚至是掉脑袋的。”
张雪仙大吃了一惊,如果不是叶晓兰亲口所言,她简直难以置信,皇帝的女人在军营里竟然也会挨打,甚至是掉脑袋?
叶晓兰看出了张雪仙的疑惑,便笑着解释说:“你刚来,可能还不清楚。在军营之中,军法司的军法官们,见官大一级,且只认条令,不认身份和地位。不管是谁,只要犯错了就要吃军棍。若是有人犯了死罪,除非皇上特赦,否则的话,谁都保不住他的项上人头。到目前为止,皇上还没有特赦过任何一个军中的死囚,再明白了吧?”
这一下子,张雪仙彻底的明白了,北皇李中易果然是个心狠手辣的家伙,真正做到了军法无情。
没有比较,就没有伤害。据张雪仙所知,在她父亲的军队里边,诸如抢劫民财、调戏妇女之类的罪过,几乎每天都有。
然而,这些或大或小的罪过,基本上都被睁一眼闭一眼的轻轻放过去了,从来没听说过,有谁为这些事掉了脑袋。
落一叶而知秋,管中亦可窥豹。由此可见,北军能够顺利的收复燕云十余州、平灭南唐、逼降钱吴,如今更是大军合围了成都城,显然是有原因的。
蜀地割据于一隅,承平日久,方言也和中原地区迥然不同。不夸张的说,除了做跨境贸易的商人之外,绝大部分蜀人和中原地区几乎没啥联系。
在蜀国之中,不管是达官贵人,还是普通草民,大家普遍将北边的汉军,称为北军,管李中易称为北皇。
既然醒了,张雪仙也不好意思继续赖在榻上,她索性起身。只是,她平日里过惯了衣来伸手,饭来张嘴的奢侈生活,竟然连穿衣的顺序都搞错了。
张雪仙尴尬的要命,雪白的俏脸涨得通红,手足无措的低垂着螓首,简直是羞于见人。
叶晓兰不禁微微一笑,扭头吩咐心腹女官书韵:“还楞着干嘛?赶紧去帮着张娘子收拾一下吧。另外,回头啊,你去问一下,原本伺候张娘子的婢女之中,可有随着一起入营的?”
“喏。”书韵答应下来之后,上前帮着张雪仙穿戴整齐。
军营之中,一切从简,也没办法讲究太多。
书韵只是帮张雪仙梳了个简单的三丫髻,插上一支玉钗,便草草了事。
对比叶晓兰的简朴妆容,张雪仙也有些明白了,大家都需要从简,而不仅仅是针对她一个人。
早膳,依然是烙饼加野菜羊肉汤。见叶晓兰吃得很欢快,张雪仙也只得硬着头皮,一小口一小口的将泡进汤里的烙饼,吃了个小半饱。
张雪仙泡在汤里的饼,只吃了一点点,几乎没怎么动。
叶晓兰皱紧秀眉,解释说:“在军营之中,是不许随便浪费粮食的。书韵,你端去吃了吧。”
张雪仙闹了个大脸红,她哪里知道军营的规矩这么多呀?再说了,她吃不完的泡饼,竟然给书韵吃,这个就很尴尬了。
谁料,书韵捧着碗,大口大口的吃掉了碗里的泡饼。吃完了之后,竟然还意犹未尽的舔了下碗沿。
见张雪仙瞠目结舌的望着书韵,叶晓兰轻声笑道:“这饼子一般,汤却是好汤,肉也是上好的羊肉,书韵一直馋着呢。”
张雪仙听懂了叶晓兰的弦外之音,在军营里,即使以书韵的中级女官身份,也没有顿顿喝羊肉汤的资格。
“其实呢,在宫里的时候,谁不是锦衣玉食,衣来伸手,饭来张嘴的?每月的开销,都是固定的数目,且只发银钱,不发旁物。反正啊,咱们这些宫里的女人,各按位分领钱。当月的钱花光了,也没有找补的,只能自己俭省些。”叶晓兰的一席话,说的清晰明了,张雪仙随即秒懂了。
敢情,在开封的皇宫之中,皇帝的女人们也很军汉们一样,都是按月拿饷钱啊!
初听之下,觉得荒谬之极,仔细的一想,张雪仙却领悟了其中的奥妙:北皇李中易,显然是担心宫里的内侍或是女官们,奴大欺主。
而且,每个女人的月钱都是固定的数目,宫里的东西若是贵了,完全可以少买一点,甚至是不买。
也许是看出了张雪仙的想法,叶晓兰浅浅的一笑,说:“如今,皇宫里的开销,比起前朝,要少了八成以上。”
这下子,张雪仙就全明白了,给女人们发钱,既避免了奴大欺主,还节省了很多的银钱开支,可谓是一举两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