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三十八章 党仁弘案件

随着时间入冬,整个大唐的节奏可以明显看到缓和下来,若说这段时间最大的事,也就是党仁弘事件了。

他原本是隋朝武将,后来率领军队投靠了李世民。

这人有才干,所到之处都有很不错的政绩与声望,这让李世民很器重他。

但他因为贪赃枉法,贪污了差不多一百多万钱,换算一下大概一千贯以上吧。

而唐代法律贪污十五匹绢就要死刑绞刑,而十五匹绢现在就一贯到两贯。

换句话说,理论上他被杀个一千次好像也并不是很过分。

虽然李泰因为过手的钱粮都是万贯以上,这区区一千贯,听到后李泰很心虚。

因为自己从来都是抹零头的,自己抹掉的零头积累下来大概也有万贯了。

但就当时物价来说,这一千贯以上的购买力已经非常恐怖了,哪怕李泰的农业学府为了控制招生人数,逐年提高入学的价格,也已经逐渐提升到了每年一贯左右。

即使如此,对良家子来说,至少也要给自家孩子积蓄半年左右的时间。

当然,这样的积蓄对绝大多数的良家子来说都是愿意的。

因为这些学生差不多三到五年不等的时间,出来后官府根据所学的不同,会直接安排工作,然后直接开始吃皇粮。

对已经习惯储蓄的百姓来说,三到五年的辛苦耕耘,让自己的孩子出人头地,甚至有可能实现阶级迁跃,已是非常值得他们去赌一赌的事了。

百姓不是看不长远,而是只能根据自己能力力所能及的长远规划。

当他们发现自己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工作所换来的微薄积蓄,所供养出来的孩子,结果过得都还没自己过得好时,那不论他们,还是这些孩子都会疑惑自己努力的意义是什么。

如果再接下来,李泰再顺势推出蒸汽机,甚至让这些孩子连工作都找不到了,那至少会有一代人会对这社会产生非常负面的想法。

毕竟社会在发展,但自己被淘汰了。

而此刻的党仁弘则因为贪污一百多万钱,所以被人告发,按照罪来说应该处死。

但李世民这人对自己人是很重感情的,便询问大臣:

“我昨天看到大理寺的文书要诛党仁弘,我为他白首就戮感到难过,饭吃了一半就撤了。

想来想去想要为他求一条生路,却始终没有找到令人信服的理由。

不知道诸位能否想办法饶他一条性命!”

大臣们自然是反对的,毕竟这件事开了先例,那以后贪污这一件事情,怕就阻止不了了。

过了几天,太宗又召集五品以上的官员到太极殿前,告诉大家说:“法律是人从上天处获得的权利,不可以由私情而失信,今天朕偏爱党仁弘而想赦免他的死罪,是破坏国家法律的行为,有负上天。

现在我在南郊铺草而跪,每天只吃一餐素食,向上天谢罪,从而饶他一命。”

很是显然,李世民为了保住党仁弘,那是不要脸了。

非常像中二学生面对父母提出某些无理要求,结果父母不答应,然后这中二学生通过伤害自己,使得父母心痛的办法实现自己的目的(小时候真干过,然后被父母暴打,知道什么叫做真痛,然后再也不敢干了)

大臣们见到这幕,一个个也头疼,皇帝不要脸了,这让朝臣们很难办啊!

李泰身为工部尚书自然也是其中之列,看着朝臣们面对李世民的不要脸不由好笑。

房玄龄等大臣一个个苦劝不止,就是李泰仿佛松树一样的站在那里什么都不干,与这整个气氛有几分格格不入。

马周不由对李泰道,“魏王,你也一起来劝劝陛下,若陛下真如此,那大唐朝廷的威严怕是要颜面扫地了。”

虽然说马周被杜如晦调教了好些年,但自己喜欢美酒美食的习惯也不见他改,甚至听说还包了一个院子里面藏了美姬,若朝臣中谁最没有威严,怕就只有他了。

李泰听到这话不由走出来,对李世民行礼后,道:

“阿耶,我记得您今年早些时候,不是有徙死罪者实西州,其犯流徒则充戍,各以罪轻重为年限的律法刑罚。

若不杀此人把此他放西洲,有谁明晰法律,用他贪污赃款算一算,大概需要他徒刑多久!”

李世民听到了李泰的话,倒是不由感觉到有意识,目光看向了孙伏加。

“若按此条例,差不多贪污一贯便是死罪,需要流放西洲大约二十余年。

换句话说按魏王您的算法,差不多需要他流放两万年时间!”大理寺的孙伏加出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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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王,我们知您好心,但律法不可能这么执行的,毕竟他怕是连十年的命都未必有。”

“那就换一种算法好了!”李泰则从容道,“他应该有父三族,母三族,妻三族吧!”

听到这话,在场的人脸色都不由变了变,孙伏加更脸色严肃道,“魏王,党仁弘只贪赃枉法,虽然情节严重,却也没到十恶不赦的地步,您想做什么!”

李泰从容道:“我的意思是,既然他贪污受贿,那得利的不会只有他吧。

在他贪污受贿的过程中,他的父三族,母三族,妻三族不会没有享受到什么好处吧。

既然如此,他贪污的罪自然需要牵连到他的家人。

那在他因为贪污而服役时,他家族的其他成员,是不是也要受到惩罚。

两万年让一个人来承受自然是不可能,但让他家九族人分一分,也不算多吧。

一般一个家族的九族上千人终归有的,分一分每个人分到个十几年,很快就完了。

毕竟阿耶向来仁慈,比如哪天准备去泰山封禅了来个天下大赦。每人减少三年徭役。

那算一算,他们家是不是很快就能恢复自由了。”

“咳咳!什么泰山封禅,这种事情是乱说的嘛!”李世民咳嗽几声,不过对李泰的这提议倒是多少有几分兴趣,听起来好像还不算很差。

毕竟这时代又不是现代讲究个人人权,相反这时代讲究得整个家族一荣俱荣一损俱损。

所以这种相对来说这种株连九族的提议,虽然听起来很离谱,但实际接受程度比现代人强多了。

尤其一家人一起去服役,相互间某种程度上来说也算有照顾了,不怕被当地人欺负。

对李泰来说,华夏人口真的来之不易,现在连两千万都没有,别动不动就杀人。

哪怕一张厕纸都是有能够用得到的地方的,更不要说是活生生的人了。

这些一整个家族迁徙过去,等到他们脱罪结束,完全能在当地形成一个小村子。

这样既解决掉了内部的土地兼并问题,又解决掉了边疆人口的填充问题。

最重要得是,当贪污影响得不仅仅是自己一个人,而是自己整个家族。

尤其是不是自己一死了事,甚至你还要千方百计的活着,只有活着才能给自己家族赎罪。

当然,只要是政策终究是有漏洞的,说不定某个人自己虽然当官当的好好的,但就是受到自己家人的欺负,结果心一狠,你就跟自己一起去边疆干苦力吧。

毕竟世界这么大,什么极品没有。

不过,对李泰来说是真不在乎,因为李泰的主要目的还是要充实边疆人口。

毕竟普通百姓也没资格犯下贪污,甚至贪污到死罪的程度,要是真有,那是真该死啊!

“若服役期间,这个家族之中有老者先死了呢?”孙伏加倒有些好奇的跟着李泰讨论。

“老者身上还未服完的徭役平摊到他家族其他人身上。”李泰从容道,

“若有小孩,那小孩也计算入整个家族的服役时间,不过朝廷可对小孩有一定的照顾。

但在小孩成年后,依旧需要为整个家族脱罪而服役。

等到他们脱罪后定然物是人非,但赎罪成功,所以朝廷可以按照普通百姓的身份给他们分田或允许他们成为府兵,编辑成册后在当地落户。”

“若家族中有人与他们家族早就已断了联系,若是被此事牵连了呢!”孙伏加又问道。

李泰看着孙伏加说道:“那就要看这人有没有因为他的族人因为当官获利了。

具体怎么查桉我相信您总比我懂得多,我只是提出既然他罪不可赦,那能不能将他犯下的罪进一步量化,然后平添到他全族。

最后通过全族,三族,甚至九族的一起努力,把这罪给赎干净。

毕竟一人得道鸡犬升天,但也覆巢之下无完卵,总不可能在党都督得意时讨好处,失意时没半分的风险吧!

至于具体的量刑,侦查,判断是非什么的,说实话我真不懂。

我对法律秉承得是需要增加目标违法成本,但这成本不能让对方犯法后就毫无顾忌!”

“魏王能得出如此的言行,却已经比很多执法之人更懂得律法!”孙伏加听到李泰如此的言语,倒有些意外的看了看李泰这一位魏王。

说实话,一直以来孙伏加对李泰的印象算不上好,不仅是因为李泰讨厌儒学的原因,更重要得是李泰有些太过于不在乎礼法。

现在孙伏加看来,魏王未必是不在乎法,只是不怎么喜欢儒家所提倡的礼而已。

但想一想魏王小时候便是受到儒家的打压,他不喜欢儒家的礼倒也理所当然的。

李世民此刻听到了李泰想出了这么一个办法,至少能够饶了党仁弘不死,又能狠狠惩戒党仁弘,很是高兴道,“在此桉中,我知自己有三罪,一是知人不明,二是以私乱法,三是对恶人痛恨却不加诛。

如今青雀想出此办法,一则全我之私,二则严明刑罚,三者以后令贪污者警戒,若贪污必然株连全族,需得谨慎思索!”

“阿耶,此事虽然说起来容易,但真做起来,怕需要辛苦大理寺卿了。”

李泰倒是摇头道,“毕竟若判轻了则可能会使得贪官不再畏惧死亡,使得官场贪官横行。

若过重,则亲族与亲族之间会联手庇护,将来告发的现象怕是会更少。

所以怎么样量刑,怎么样惩罚,都需要大理寺卿好好思量。

此牵连之法短时间内只可以当做此次事情的特赦,若以后执行此条律法,最好也需要您亲口过问,至少不能将其视为马上贯彻下去的律法。”

“你呀,做事情就稳重!”李世民听到李泰的话,到底是满意的点点头。

自己最欣赏的也就是李泰的稳重,虽然很多项目从李泰的嘴巴里面说出来,那都或多或少有几分令人惊讶。

但那都是李泰自己在内政上有几分匪夷所思的才华,所以在自己看来惊为天人,但实际上却是李泰保守谨慎的抉择了。

而这一件事情,多多少少也算是落下来了帷幕,至少长安城里面或多或少也传唱起了魏王也跟圣人一样,有几分仁慈之心的说法。

而这件事情是谁在吹,自然是李泰麾下的文科小报了,难道还指望儒家给自己吹吗!

至于党仁弘原本以为自己因为这件事情死定了,结果在牢狱中的他没想到传来的圣旨居然流放到了钦州,大概就是广西钦江附近。

但是坏消息是,自己父一族,母一族,妻一族,三族人一起陪着自己去钦江流放。

当他看到自己全家全族都因为自己贪污的事情而被流放,这让党仁弘不知道自己应该要感谢圣人的仁慈,还是应该痛恨提出这个意见的魏王的狠辣。

而更让党仁弘绝望得是,他还不能死,因为他若死了,他的刑罚会直接加到他现在的儿子与孙子的服刑日期上。

孙伏加到底没按照李泰的那种平均主义去执行,而是按照,是否有享受到党仁弘的恩惠,以及跟党仁弘的关系远近,安排不同程度的刑罚。

虽然李泰所说的是特赦,要得是赦免些需要执行死刑的人,给他们免除死刑的机会。

但这种模式,孙伏加觉得既然已经有例子,那后来者肯定会有运用的,所以想办法把这刑罚补全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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