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6章 和一个男人抱在一起

【原配不是孟建军的孩子?剧情中提过吗?】

【这个剧情都歪到什么程度了。】

【那晚晚是谁的孩子?孟建军知道吗?好惨啊,妈没了,现在爸也不亲爸。】

【不是亲爸更好吧,这样就能彻底和孟建军撇清关系了。】

孟晚怔怔地站在原地,听着佟老娘的那些话,一时间不知该说什么。

她竟然不是孟建军的女儿?

孟晚忍不住看向孟建军,他没有反驳,看着应该是早就知道。

亦或者,从入赘叶家开始就知道。

有些吃惊,也有怅然,唯独没有伤心。

父亲这个角色在她生命中本就无足轻重,有没有都一样。

段小洁握着她的手,担忧地看着她。

“你没事吧?”

孟晚微微一笑,“没事。天色已晚,大家都回去吧,别在外面逗留了。”

见她不像是强颜欢笑,段小洁心里才放心了几分。

“要我送你回家吗?”

孟晚失笑,“我比你还年长几岁,你在我眼里还是个孩子呢,怎么好让你送我。”

段小洁觉得自己被她小看了,嘟囔:“我才不是孩子呢。”

“好了,快回家吧,今天多谢同学们,改日我请你们吃饭。”

段小洁摆摆手,“小事,那你路上注意安全。”

孟晚和他们打过招呼,也没有直接回家,而是在外面闲逛了一会儿。huye.org 红尘小说网

她还没把自己身世这个问题消化完,心里平添几分愁绪。

沿路走到了亭山公园,她在这边坐了一会儿。

她心里有事的时候就喜欢来公园发呆。

刚坐下不久,便捕捉到了一道熟悉的身影。

现在日落黄昏,天色渐晚,公园这边人少,都回家吃饭去了。

孟晚坐在长椅上,又穿着黑色衣服,不仔细看还真察觉不到她。

而不远处的两个人,其中一人是江珊,搂着她上手的男人,孟晚觉得有些眼熟。

但想了一会儿,却实在想不起自己在哪里见过。

江珊从一开始挣扎,后来被男人哄住,手上的幅度小了,由着他亲嘴。

这个男人,年纪怎么都得有四五十了。

江珊和这样一个老男人混在一起,江行恺知道吗?

孟晚故意咳嗽两声,站了起来。

“江珊!”

听到自己名字的江珊,慌慌张张推开了陶向阳,站起来四处张望。

等目光触及到孟晚,脸色大骇。

陶向阳年长她几十岁,自然不慌,反而搂住她的肩膀安慰。

“怕什么。”

江珊咬着唇往他身后躲,“她是我大哥的老婆!”

陶向阳看向孟晚,光线昏暗,勉强能看清对面是一个丰腴的女人。

“既然如此,那我们就回去吧。”

孟晚没再多管闲事,说到底她现在和江珊没关系,没有立场管她的事。

她转头走出公园,觉得这件事应该和江行恺说一声。

刚回到楼下,便见江行恺大步走来,步伐急促。

“你跑哪儿去了!”他怒喝一声。

孟晚心里还装着江珊的事,刚张口,便被他吓了一跳。

看着她迷茫的神色,江行恺一颗心落到了实处。

“我听说孟建军去找你了。”

还听说了孟晚不是孟建军亲生女儿这件事。

担心她难受,连忙跑过来。

结果孟晚不在家,他满心焦急,在附近转了两圈,都没看到她的身影,差点想去派出所报警。

“我去公园坐了一会儿,孟建军是来找我了,但他的事影响不了我。倒是你妹妹江珊……”

“江珊怎么了?”

孟晚说道:“我看见她和一个男人抱在一起,那个男人起码得有四五十岁了。我觉得他有些眼熟,但又想不起他是谁。”

这种明明见过,却又想不起来的感觉实在难受。

江行恺暂时把这件事压在心底,拉着她进屋。

“你吃东西没有?”

孟晚摇摇头,她想事情呢。

江行恺不满地看了她一眼,“请个保姆吧?”

至少每天回到家有饭吃。

孟晚道:“我这里住不下。”

今天周五,孟云一般回家住。

等到了周末晚上,她就会过来。

总共就两间房,保姆来了也住不下。

等参加玩高考,孟云要上大学了,自然就会搬出去,到时候请保姆也来得及。

江行恺打开冰箱看了一眼,里面添了一些菜,还有肉。

“我给你做个饭?”

孟晚本身不怎么擅长厨艺,只有偶尔会下厨。

听到他说做饭,有些吃惊。

“你会吗?”

江行恺拿了一把蒜苗,两个番茄,五花肉和两个鸡蛋。

“等着吧。”

孟晚看着他像模像样,忍不住走到厨房门口看着。

“你真会呀?”

“我之前在深市混的那些年,都是自己做饭。”

后来生意做大,实在没空下厨,基本都在外面解决。

孟晚就坐在厨房门口,看着他在里面忙前忙后。

这个画面很陌生。

孟晚突然觉得,自己过去喜欢的江行恺,自以为的一往情深,其实非常片面。

她和江行恺真正相处的时间不长,对他更是了解甚少。

少女时期的春心萌动,多肤浅呀。

“当年去深市之后,你在那边干什么呢?”

那时候的江行恺,才是真正的一穷二白。

只身前往特区,背井离乡,怕是过得很艰难。

江行恺手上动作不停,听到她的问题,想了一下。

“一开始到那边,才发现做生意没我想的那么简单。我一个外地人,没有关系寸步难行。就连边防证都没办,偷溜进了特区,被人抓到打了一顿,关了几天才放出来。”

孟晚一怔,脑海中突然浮现二十出头的桀骜少年模样。

他再怎么会打架,一个外地人,也没办法和当地人叫板。

“跟我一起关进去的,有个男人叫金哥,在羊城有些小势力,雇我出去后给他当打手。在他身边干了几个月,摸清了那边的情况,我才自己出来干。”

给金哥当打手的那段时间,也是认识于万川的时候。

说句不夸张的话,他和于万川真的是过命的交情。

“那时候就开始建房子了吗?”

江行恺笑了声,语气轻松:“建房子需要很大的本钱,我干过很多事,去码头搬货,去工地扛水泥,能赚钱的都干过。”

但这些都不赚钱,后来他跑去给人开货车。

一开始是单纯给人送货,后来发现带货能赚钱,便自己想办法租了一辆货车,自己拿货卖,还帮忙送。

送货也不是一件轻松的事,经常能在荒郊野外遇到抢劫的,他还被人砍过好几次。

江行恺拉起衣服,给她看背上的疤。

这一道疤,几乎贯穿了整个背部。

他现在是学会了,逞什么强,该示弱的时候就得示弱,在老婆面前装可怜又不是什么丢人的事。

真正赚到第一笔起始资金,是通过金哥的关系,拿到了一批走私截获的电视机。

拿下这批货需要的本钱很大,但有金哥作保,让他直接把货拉走了。

这批货倒卖出去,说是一夜暴富也不为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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