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乱

清军中军大营的营地当中,李廷玉站在银车顶上,默默的看着山坡下面的混乱,一言不发,五百多身着明军鸳鸯战服的士兵静立在他身后,同样沉默无声。数百人的队伍,隔着竖立在四周围成一个圆圈的粗木栅栏,安静的像一片森林,注视着身下的山谷。

李严看了看天色,估量了一下时辰,悄然走近李廷玉身边,低声道:“大人,已经过了差不多三个时辰了,再过一会就该发作了。”

李廷玉调转视线,看向粗木圆圈外侧,那里有另外一层粗木栅栏套着这里,形成一个同心圆,围成了一个更大的圆圈营寨,两层圆圈中间,是清军的营帐,把李廷玉等人牢牢的守在核心之中,出不来也进不去,严密的看守着。

“嗯,耐心点。”李廷玉远远的盯着仍然精神头十足的图海:“叫兄弟们做好准备就行了,现在离天亮还早,我们的时间很足,等得起!”

李严默默点头,回身走到站在银车堆里的兵士群中,众人见他走来,无声让出一条路,露出人堆中隐藏着一捆捆木棒,李严拿起一根,在手上掂了掂,木棒一端被削尖,尖锐如矛尖,长度要比一般长枪长矛要多出一截,如果是识货之人,立刻就能认出,这种木头枪,很像白杆兵的成名兵器白蜡杆长枪。

李严对这样的武器很满意,仔细检查了一次后,将木枪放回原处,挺胸站到人群前列,凝神静气,等待着最后时刻的到来。

栅栏外围,图海很兴奋,很高兴,嘴巴都咧到了耳根子,他没法不高兴,在这高高的山坡顶上,他看得很清楚,伪装成马贼的手下非常能干,目标明确的直入乱军之中,动作麻利,几乎一刻钟不到,就席卷了几十辆马车而去,这些车辆上堆满了木箱铁箱,里面不用说,装满了的金银财物,这一次的收获,抵得上自己在扬州忙碌好几天的收成,而且得来全不费功夫,怎么能不高兴?

目送轰轰隆隆的马队消失在谷口之外,图海大手一挥,派出一个亲兵去山坡下招呼几句,让那些指挥、队长自行收拢各营人员,借口天黑,敌情未明,不能冒险派兵出营,让他们等到天亮再说。

“哈哈,儿郎们,行了,都回去帐中好好吃上一顿,明日推迟两个时辰出发,我们休息好了再走!”图海大方的命令,引来八旗兵们的一阵欢呼,吃肉喝酒,谁不愿意那?特别是那个降军将领李廷玉,挺会做人,上贡了不少肉食酒类,香气站在这帐外都能闻到,晚饭时大吃了一顿,还有许多剩余,旗兵们早就按捺不住了,得了命令,一窝蜂的涌入帐篷里去了。

坡上欢腾,坡下凄凉,在半山坡一侧的树林中,王欢等人已经躲藏了很久了。

他们在马贼还没有进谷的时候,就摸着黑爬了上来,隐藏在树木阴影之中,完整的目睹了整个过程。

血光飞溅,死人无数,辎重营家属队的遭遇看得小和尚们遍体生寒,汗水顺着脸颊流了一道又一道,紧咬着嘴唇不敢发出丝毫声音,害怕、恐慌甚至愤怒的情绪,在他们的心中流转。

陈二狗瞪着眼睛紧张的看到站在马车顶的两个亲兵,一个照面就被马贼所杀,那飞起的人头,让他浑身肌肉都僵硬了,半天回不过神来,过了半响才生硬的扭过头去,却发现趴在自己身边的王欢,正看着马贼的方向,伸着手指头,嘴巴里轻轻的念叨着“一二三四”的数字,似乎正在数着什么。

“干嘛呢你?”陈二狗带着颤音轻声问道。

王欢全神贯注的数着数,没有理他,山下光线昏暗,看不大清楚,一分神就容易数错。还好那些马贼好像生怕别人看不清他们一样,每一个人都拿着火把,把自己从头到脚照得清清楚楚,极大的方便了王欢的数数过程。

陈二狗郁闷的看着王欢,只见他数了两遍,一直到马贼赶着车子消失在谷口,他还犹自用手指点着马屁股认真数数,等到再也没法看清,王欢才长吐了一口气,欣然自语道:“进谷的骑兵两百五十人,守在两端谷口的各有五十,一共差不多三百五十人左右,这帮子清兵胆子真大啊。”

陈二狗听得莫名其妙,两眼发直,正想出声发问,却被王欢跳起来一扯,招呼众人冒着腰朝树林深处跑了进去。

一直差不多跑到山坡另一边,从这里几乎都看不到谷地中的火光了,王欢才停下来,站在一片林间空地中间。

陈二狗等人跟着他跑了这么远,完全不知道怎么回事,马贼都已经走了,我们还跑什么啊?直接等会就能下去了。

然而众人借着月光星芒,却看到站在众人面前的王欢,表情无比严肃,面沉似水,那目光里的寒光让人不敢与之对视,一点也没有平时那个瘦弱的小师弟的样子,虽然大家都知道他聪明机智,但这副认真的样子,却还是第一次见到。

就连他那瘦小的身体,在这一刻仿佛都高大了几倍,气势逼人,隐然有李廷玉一般的压迫感,小和尚们不由自主的站在距他几步远的地方,围成一圈,不敢作声的看着他。

“各位师兄弟,今天晚上,李廷玉大人就会发动反正,杀光随行的清军,回归SC王欢开门见山,一张嘴就丢了个炸弹。

“啊!”不约而同的一阵惊呼乍起,在场的人全都呆住了,嘴巴张开就合不上来,眼睛睁得溜圆,看着王欢,几乎像是不认识他一样。

嘴里发出的声音差不多,脸上的表情就有所不同了,有人吃惊,有人害怕,有人兴奋。

“好!”率先说话的胡大海,这位身高高出众人一头的大个子首先叫了起来:“李大人真是血性汉子,不愧是一方豪杰,我就知道他一定会反正杀鞑子报血仇!”

“可是,会不会太冒险了?清兵有很多啊。”说这话的是一个叫圆福的小和尚,有些胆怯的问道。

剩下的人都不说话,看着王欢,这时候大家都把他当做了主心骨,自然要听听他说什么。

王欢静静的扫视着众人的表情,慢慢的说道:“其实,还有一件事,我得告诉大家,今晚上冲进山谷抢劫杀人的,是清兵假扮的,他们为了抢劫家属队的钱财,故意装作马贼,为的就是图财害命,还让人认不出来是谁做的。他们抢了东西就走,而且必定不会再回来了,今天晚上,这座山谷中的清兵,不会超过两百人,李大人有五百精锐,肯定不会失手。”

众人又是一阵寂静,所有人都不知道该说什么了,一个接一个的消息太刺激了,需要时间消化接受。

这回是陈二狗先开口了,他踏前一步,梗着脖子叫道:“我不管了,王欢,你说我们该怎么做吧,这世道没法活了,我就听你的,跟着你才有活路!”

许狗蛋被陈二狗感染,满面激动,跳了出来也想说点什么,却被胡大海后发先至,一个大步把他挤到一边去了,胡大海站出来和陈二狗并肩而立,扬眉道:“对,我和二狗一样,王欢,今后你就是我们的头领,你带着我们去哪里我们就去哪里,我们听你的!”

王欢这时候也感到热血上涌,头上一阵眩晕,精神振奋起来,双手拍在二人肩上,激动的说道:“好!其实我早已经和李大人有过计划,今晚他动手之时,就是我加入他的队伍之日,实不相瞒,李大人对我信任有加,已经任命我为他军中参议,今后将随军议事、共同作战。如果大家愿意,也可以随我一同加入,我们兄弟十四人今后患难与共,祸福同享。”

众人一听,王欢居然在明军中当官了,这可更不得了了,以和尚身份当上军队参议的,从古到今恐怕没几个人吧,大家更加激动了,一齐叫道:“患难与共、祸福同享!”

胡大海几乎留下泪来,这大个子弯下身子,把王欢抬了起来,扛在自己肩膀上,振臂高呼:“这世道,大家都别做这和尚了,跟着王欢,一起豁出去奔条活路来!”

王华坐在胡大海的肩头,看着十几双热烈的眼睛透着强烈的信任望向自己,十几只手臂朝着自己舞动,那一声声“王欢王欢!”的欢呼,他深深的意识到,从这一刻起,他有了自己的第一支铁杆队伍,虽然这只有十几个弱不禁风的少年,却将是最为可靠、将来发展壮大的根基。

王欢扬起了自己的右手,高高举向天空,欢呼声更加热烈了。

山谷中,马贼带来的混乱已经渐渐平息,人们燃起篝火,收拾尸体,安抚伤者。死者的家属在痛哭,伤者在呻吟,指挥们粗粗统计,在这一场劫难中,竟然有五百多人死亡,无数人受伤,因天黑夜深,伤者数量无法统计,而那五百多死者中,只有一百多人是被马贼所杀和清兵射死,剩下的,都是在黑暗中相互踩踏致死。

各营指挥们本人也大多带伤,个别倒霉的,甚至直接死在了混乱之中。他们聚集在一起,商量如何处理这个烂摊子。

“老李,你是大人的旧将,快拿个主意吧,万一那帮马贼又来一次,我们可怎么办?”一个指挥头上裹着白布,布上渗透了斑斑点点的血渍,有气无力的冲一个另一个高大的指挥叫道。

被喊的指挥眉头深皱,没好气的道:“能怎么办,清兵根本不管我们,就我们这几个人,丢到外面人堆里泡都不会冒一个,乖乖等到天亮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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