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六十五章 从山西来的太监

五百人马贼样的散兵敢对人数远远高于自己的大明官军下最后通牒,这也算是旷古奇闻了,听到远远传来的喊声,督标营的指挥脸色涨得像猪肝一样红,他扯开嗓门,大声回吼道:“滚你娘的犊子!大明阁部王大人在此,尔等休得造次,还不速速退去,惹恼了大人,尔等定然人头落地!”

阵前的兵丁们听到自家指挥这般喝骂,都是一副翻白眼的样子,各自在心头暗骂:“你喊归喊,说人家人头落地干什么?还抬出王阁部来,万一人家本来不知道,现在知道了要抢王大人去当人质怎么办?”

太平久了,就像圈养的狼,丧失了血性,没人愿意再去冒着生命危险拼杀,督标营人人怕死,所以指挥叫的声音越大,他们反而胆子越小,就连高举的长枪,都不自觉的低了几分。

远处的骑兵再不言语,领头的人缰绳一提,策马扬鞭再次奔了过来。

骑兵们到了近处,队形一分为二,化作两股向明军左右疾奔,以单列纵队的阵型,如一把钳子的两个钳嘴,包裹住了明军方阵。

“放箭,放统!”指挥高叫起来:“别让他们靠近!”

督标营里,装备着夔州制造的鸟统,这是王应熊死皮赖脸的从王欢那里求来的,夔州鸟统制作精良,壁厚药足,还刻有膛线,打出去又准又远,大家都爱用。

但是,再好的兵器也得看谁来用,大明精锐的战兵基本上在辽东松山损失怡尽,面对冲刺的骑兵,要想站在原地神不慌气不喘的稳稳瞄准放枪,不是一般人能够做到的,非训练有素的精兵不可为,数量上占绝对优势的南明军队面对清军时往往一败涂地,缺乏训练和必胜的心气,是一个主要原因。

督标营也是南明军队,当然也有明军的通病。

随着指挥的号令,方阵里纷乱的响起了一阵枪声,一阵青烟腾起,鸟统手们开火了。

一个经过训练的统手,能在二十丈外没有干扰的瞄准,五枪击中人形靶子三枪,可评上等,即使如此,这种上等统手也不敢说三枪之内能击中高速移动的骑兵一次。

督标营的统手一个月也没有打上十枪,因为王欢虽然提供了鸟统,黄色火药却没有敞开供应,只是微量给了一些,当然不能满足督标营日常训练大量使用的需求。

于是缺乏训练的统手们射出的铅子,在战场上乱飞,远处奔来的骑兵们伏低了身子,马速又快,第一轮的射击,居然连一个骑兵都没有打下来。

未等指挥的骂声响起,逼近了的骑兵们手上的弩箭发言了,一左一右两蓬箭雨,罩向了明军头顶。

与鸟统不同,弩弓射击不求准确,只需大致瞄准就行,静止不动的步卒方阵比起飞驰的骑兵要稳定得多,就靶子而言,非常称职。

又是一阵惨叫声响起,如同剥了皮的洋葱,外层的明军纷纷倒地,在地上翻滚挣扎,然后在血泊中蹬一蹬腿,失去了生命的光华。

如果是夔州军这种执行纪律如钢铁般的强军,这时候只要指挥官没有下达冲锋的号令,只会默默的忍受着坚持在自己的岗位上,哪怕根根利箭夺去身边战友的性命,也不会有人眨一下眼睛,直面死亡的态度,正是判断一支军队有没有战斗力的重要因素。

很遗憾,督标营没有这种素质。

当第二排的士兵开始在箭雨中倒下时,就有人逃窜了,随着骑兵的第三次兜回来,那恐怖的马蹄声踏在地面上的颤动直接传递到了每个督标营士兵的心脏里,将他们最后一丝胆气践踏在地下。

“妈呀!”终于有人不再偷偷摸摸的逃走了,他放开了嗓门,恐慌之下扭头就跑,如同一只被猎鹰追赶的兔子。

人有从众之心,逃走就像瘟疫一样以惊人的速度蔓延,整个督标营的方阵立刻崩盘了,兵卒们扔下手中的兵器,掉头就逃,只恨爹妈少生了两条腿,唯恐比别人跑得慢了。

“大人,事不可为,快走吧!”指挥拉着王应熊的马缰,焦急的道。

身前的兵如过江之鲫,不管不顾的向四下里乱跑,如果不是指挥还带着十几个人护在王应熊身边,只怕乱兵们指不定会抢了这位阁部的马。

“那囚车不能丢!里面的人可是东虏重臣,朝廷要凌迟处死的!”王应熊嘴上喊道,身子却很诚实的拔马向后。

“大人,顾不上了!人丢了无妨,性命丢了才是大事!”指挥追在他身边道,他生怕王应熊要他回去护住囚车,那可是送死的差事。

王应熊不说话了,因为他看到,那群蒙面骑兵已经兜到了近处,再废话,就逃不掉了。

身边骑着驴子的童子拼命的跟在他身后,笔墨纸砚全都丢掉,那写满诗句的宣纸,在漫天尘土中飞舞,然后被奔跑的步卒踩在脚下。

距离这里几里开外,一行骑马的人立在一处山坡上,手搭凉棚极目远眺,遥望着这乱哄哄的一幕。

“真没想到,王阁部的督标营还是这么不堪一击,他们可是拿的我夔州军的火器啊。”穿着一身低调青色布袍的马万年感慨道,脸上神色痛惜不已。

身边的人尽皆摇头,用动作表示对马万年话语的赞同。

“阁部能坚持这么久才溃败,已经难得了,侯爷的骑兵举世无双,鞑子都不能匹敌,遑论督标营了。”王永强接口,向勒马他身前的王欢恭声道。

王欢和其他人的穿着打扮,都与马万年一样,没有披甲,也没有穿官服,都是一身寻常百姓衣着,不认得的人看来,这就是一群骑马的过客。

王欢微微一笑,不置可否,扭头问道:“王大人真的只要孟乔芳的人头?不要其他的吗?”

王永强面露恨色,点头道:“是!杀我弟弟的,是哈哈木、孟乔芳和吴三桂三人,哈哈木已经枭首,吴三桂奔逃无踪,唯有孟乔芳落在大人手上,只要取得孟乔芳的人头,我就能在舍弟坟头祭祀,不枉他跟随我一生,九泉之下我也能向爹妈有个交代!”

王欢颔首沉声道:“国仇家恨,皆不共戴天,本候就将孟乔芳交给你,任你处置!”

这次大动干戈,将孟乔芳交给王应熊之后又抢回来,王欢是经过深思熟虑的,王永强杀弟之仇,必须有个交代,交给朝廷,毕竟差一层意思,如果将孟乔芳交给王永强处死,意义完全不一样;但又不能直接把人就交给王永强,否则就犯了大忌,与朝廷规制不符,唯有这般处置,方才稳妥。

冒名蒙面,谁也不知道是谁干的,在陕西地盘上,王应熊也查不出什么来。

果然,王永强从马上滚鞍而下,跪在地上泣不成声,哭着感谢王欢大恩,他明白,将敌军封疆大吏劫下,交给自己处置,就为了让他能在弟弟坟头上献血祭头,此恩之浩荡,不能言也。

王欢一脸严肃的将他扶起,温言劝之,其实内心自得,虽然费了一番功夫,却又能得一大将死心塌地的效忠,完全值得!

看看远处的囚笼已经被丁国栋的骑兵劫走,王应熊被一群亲兵护着,远远的朝凤翔方向跑了,王欢等人也拍马而走,戏已经散场,没有看的必要了。

到了西安城中,众人直奔王欢行辕,刚进府门,王欢跳下马来,就有一名亲卫从大堂门前匆匆走来,凑近王欢低声说了几句。

王欢闻声皱眉,讶然道:“从山西来的太监?”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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