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底还是个孩子,阿良看它这赖皮样,不气反而笑起来:“你还不吃地上掉的粮食是吧?多宝贵啊。”说着,他把麦子丢进自己的嘴里,嚼也不嚼地咽下去了。等得了自己那碗饭,他再匀出一些来喂鸟。阿良不是个不懂事的孩子,他也知道,都什么时候了,哪还有闲情逸致养鸟。但是,但是,他还是个心软的孩子,无论如何,他都没办法眼睁睁地把小鸟留在外面,再说了,不过是揣在袖子里而已,并不麻烦。昭太子把他的白狼带过来才是麻烦,还亲自推车。阿良觉得昭太子真是一个情深义重的人,他懂的,白狼对太子来说不是爱宠,而是朋友。小鸟也是他的朋友,他逃命当然得带着自己的朋友啦。只是没好意思被别人知道。……澹台莲州做最后的检查。最后这一天,他们没做别的,光做了一件事写遗言。所有的人,包括百姓,都在学士的帮助下写了遗言,留了姓名。有不少人这是平生第一次记录属于自己的文字,兴许也是最后一次。他们存了一些水。沐浴,梳头,换上从周国王宫里找到的干净衣服,起码让自己的外表看上去整洁干净。阿良好奇地问昭太子:“您身上的这件衣服怎么都不会脏?”澹台莲州说:“我这件是从昆仑带下来的仙衣,不染尘埃。”他忽地想:说不定千年以后,他的白骨都化成了灰,这件衣服被人挖出来的时候却是完好的。竟觉得有些好笑。阿良问:“您在笑什么?”澹台莲州说:“没什么,孩子,快回大殿里去,关上门,跟大家说,无论听到什么,感觉到什么,我不让你们出来前都不要出来。”阿良认真点头:“好。”澹台莲州往回轻推了一下他的肩膀,他一步三回头。夕阳把半边天空烧得通红,犹如野火四发,自黄金台为中心,云层如浪潮般向外层层漾去。一束光照下来,落在祭祀祖庙附近。一点也看不出来今天是个妖魔出世的不祥之日。广场上静悄悄的。澹台莲州立于人群之中,身上像是被镀上了一层金光,又好像在燃烧着似的。阿良感到了一种前所未见的美。这种美不是眉眼之美,是山河日月般壮阔的美。仿佛想把这个情景刻在脑子里,阿良最后深深地、深深地回望了一眼,方才走进了祖庙里。门被牢牢关上,从里面落闩。阿良还在惦记着太子,他看着从窗纸透进来的光彻底变暗,这才记起来袖中的小鸟。然而,他伸手一摸,错愕,他的袖中早已空空如也,小鸟亦不知去向。……兰药捂住耳朵,蹲在地上,她满头是汗:“来了,太子,它们都来了,就在外面,它们正在尝试闯进来……但是还进不来。”剧烈的冲撞有如天雷一样“轰隆隆、轰隆隆”地砸在结界上,听得人心惊胆战。入夜后,天空的亮光更是明显,先前倒是也能窥见一些,但是离地面太远了,远远地看倒像是星光,现在则近了很多。目力好的荆玉山不光是能看到仙人的剑术,还能够看到青面獠牙的妖魔被阻拦在一道看不见的透明屏障之外,他夷然不惧,拉着好友阿错看得津津有味:“快看啊,也不知道能看几眼了。”阿错对他翻了个白眼:“你以为是逗狗呢?等下它们就闯进来吃了你。”荆玉山纳闷地说:“你说妖魔和仙人为什么进不来呢?要是妖魔也进不来的话,为什么太子的白狼能够进来?”阿错很是无语:“不是你们说的,觉得白狼不算是妖魔吗?”荆玉山:“我们怎么觉得,跟它是不是妖魔是两回事啊。”他一转头,看见任乖蹇又在擦剑,忍不住说:“你怎么还在擦剑?你就不好奇啊?”任乖蹇抬头时只看澹台莲州:“我在等太子,等太子一提剑,我就立即跟上去。”在清辉月下,澹台莲州正低头凝神看着手中犹如一片废铁的残剑。另只手在心口抚按。他琢磨起来:我应当没有记错噬心劫吧?没有其他修者在,我怎么发动阵法?是正好子时的时候刺心吗?还是子时前后?要刺多深?算了。走一步算一步。看天意吧。第169章 古人云,黄昏即逢魔时刻。明衰暗生,妖魔的妖力随着落日大大增长。岑云谏已经三个月未曾合眼,即使修真之人长时间不睡眠也不会死,却不代表可以在不眠不休的情况下战斗这样久。但他不得不硬撑着自己。他是仙界魁首,是昆仑掌门,是率领修真者们应战妖魔的人。谁倒下他都不能倒下。他出生的意义不就是为了这一天吗?他为了这一天,自会走路起就日日夜夜地修炼,断情裁欲,放弃私心,牺牲了作为岑云谏的一切,成为仙君,正是为了“斩妖除魔”这四个字。在七天前,十二魔将聚集在王都外,率领百万妖兵从四面八方进攻,妖兵如潮水般前仆后继地涌过来,前面的死了,后面的就吞食前者的尸体,汲取力量,然后再冲上来。修真者是会累的。在昨天,被他囚禁在结界中的蓬莱掌门与方丈掌门趁着看守不严,杀了几个弟子,逃之夭夭。岑云谏气极了,可是又不能追远,怒斥他们临战关头不战而逃,各给了一剑,不知道杀了没有,却也没有再追。但是其他被关押的修者倒是被他给放了出来,只是放出来的时候,他说了,希望大家有些作为修真者的责任感,为斩妖除魔出一份力。见有人有犹豫之色,如今也没有时间让他怀柔安抚,岑云谏索性直接放狠话,要么去战妖魔,说不定不会死,想走的话就是叛兵,他当场杀了。此言一出,谁还敢走?混在大部队里浑水摸鱼杀杀妖魔不一定会死,可对上岑云谏是一定会死啊。战吧。饶是如此,在最后一天还是没能抵挡得住进攻,开始有妖魔突破防线进入到城中。岑云谏分神看了看澹台莲州,见澹台莲州带着凡人们迁移,躲进了黄金台的祭祀祖庙中,这才有些放心下来。他没空去保护这些凡人,包括澹台莲州,他也分不出一丝一毫的心神了。澹台莲州自己保护自己就很好,虽然依旧凶多吉少。可惜澹台莲州不是修真者,不然就能够跟他站在一起并肩战斗,而不是一个在天,一个在地,遥遥还不能相忘。他们到底不是一个世界的人,不可能在一起。年幼时那丁点情谊对他来说是那么地无关紧要,失去就失去了吧。大灾关头,岑云谏集中了精神,他想:等此战过后,若是能活下来,是不是该彻底跟澹台莲州断了呢?他应当已经看清了才是,澹台莲州是并不重要的。更重要的他都放弃了很多,他连自己的父母都不爱,怎么会爱澹台莲州?他甚至可以在明知道自己杀死过澹台莲州一次的情况下,再次选择了不管澹台莲州的死活。这样怎么可能是爱?他一定是不爱澹台莲州的。他笃定地想。他念及澹台莲州,心里只有一丝丝波澜,觉得有些可惜。是的,有些可惜,仅此而已。岑云谏杀疯了,杀得红了眼睛,连昆仑的弟子们都怀疑他是不是要倒下了,可他一直没有倒下。诡异的是,明明只是吞食了少量的灵丹,别人早就灵力衰竭了,但是岑云谏身上的灵气却不见衰败,反而愈发地旺盛,一次又一次地高涨。岑云谏感觉既痛苦,也兴奋。每次接近力竭他都会极为痛苦,这种痛苦是常人难以忍受的,不比酷刑更轻松,但是他以可怕的意志力忍耐了下来,当突破了极限以后,他的身体深处会不知从何涌出更多源源不尽的力量。这时候,就像是久旱逢甘霖,四肢百骸、五脏六腑,无比舒适,他的头脑也会进入一个异常清晰宁静的状态。在短短的几天里面,岑云谏一而再再而三地突破自己的极限,修为节节攀升,让旁人都望而生畏,更不敢对他有不恭敬。在又一次地击退了一拨妖魔的进攻后,其中或许有一刻钟的休息时间。岑云谏询问战况。答:“十二个魔将来了九个,如今我们已经杀了七个,还剩下三个……”话没说完,见岑云谏抬起头来,静无声息,杀气腾腾,眼中似乎泛着红光,他问:“还有三个?哪三个?”仍然是岑云谏平常的语气,冷静如冰,却莫名地让人觉得不寒而栗,唯恐被他锐利的杀意所伤。弟子战战兢兢地说:“狍、合窳和。”岑云谏连坐都没有坐下。岑云谏歇了一口气,一刻钟一到,他多一息也没有歇,持剑再次往上飞去,浑身散发着灵气的光芒,像是一团冰蓝色的火焰将他包裹在其中,火芯透着幽幽的紫,他的速度越来越快,火焰也越发地庞大。突然他停住,悬在当空,于明月之前,缓慢地挥了一剑。火焰在他停住时炸开,好似流星碎片一样四散开来,坠落在地上。正在严阵以待的修者们不解地昂首看去,地上的小妖魔们也被吸引了注意力,好奇地看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