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章

还没站稳,又被打飞了。哥哥达骨丹继续叱骂:“你自己跑出去玩,结果弄丢了人;丢了就算了,竟然不顾我的叮嘱要追到昆仑的地盘上;追都追过去了,想要杀掉那些人,结果半道又改了主意。你看看你,没一件事办好的!”“砰!砰!砰!砰!”他每骂一句,就揍一下。澹台莲州屏气凝神地默默围观,心想:这是照着往死里打啊。然而,此时,他也渐渐回过神来了……等等,他们在说什么?这鸟妖是为了追回碎月城的将士才去昭国的?不是因为他是仙君的前任爱侣所以要抓他威胁仙君?达骨罗被打得鼻青脸肿,委屈巴巴地问:“那现在怎么办?人我都已经抓回来了。送回去吗?”达骨丹教训够了,收手,冷哼了一声:“抓都抓了哪有送回去的道理?”达骨罗迎上去,佯作乖巧地说:“哥,你看看他,他看上去白白嫩嫩,可好吃的样子。我都舍不得吃,我就等着你回来,分你一起吃。”达骨丹说:“你自己嘴馋别赖我身上,我何时要你分我吃过?”弟弟达骨罗傻兮兮地笑:“那我不是想着哥哥吗?”看着弟弟的笑脸,达骨丹被感染到,忍不住跟着扬了下嘴角,很快又抑制住,古板严肃地说:“笑什么笑?别跟我傻笑!还有脸笑!闯出那么大的祸,又要我给你擦屁股。”达骨罗尽管被揍得很惨,嘴上也说得好听,但看他态度,其实并没有多少悔改之意,轻飘飘地说:“这不是有哥哥保护我吗?”达骨丹直想再揍他一顿,咬牙切齿地说:“你不学乖一点,以后迟早闯出为兄也没办法帮你兜住的杀身之祸来!”不同于已经被抛弃的万妖域,在昆仑辖区,这样明目张胆发生的妖魔掳掠事件,昆仑未必不会管。现在打了弟弟一顿泄了气,还得沉下心来想之后该怎么办。达骨罗问:“那我可以把这个人留着当宠物吗?”“不行。”达骨丹斩钉截铁地否决,就算弟弟难掩失落的神色也不心软。达骨丹走过来,随手将澹台莲州拎起来。要杀了他吗?澹台莲州想。达骨丹皱起眉,忽然凑近到他的脸颊,近在咫尺地上上下下嗅闻他。唯有在这时,他终于表现得像是一只妖怪了。“哥,怎么了吗?”“没什么……总觉得这个人闻上去有点奇怪的味道。”“他好像是个王子!”“那可能是人族的熏香的味道吧。算了,人族的王子将军我们抓的也不止一两个人。”达骨丹没有再多探究,抓起他,带离了妖寨。飞了约一个时辰左右,拨开云雾,澹台莲州低头看见,地上一座四方形的空城呈现而出。达骨丹把他扔在城中空地上就走了。这距离并不算太低,换成普通人可能要被摔断腿,澹台莲州落地后滚了好几圈卸力,沾了一身尘埃,好不狼狈。然而,即便如此,跟那些在达骨丹离开以后才从城中各处偷偷冒出来看他的人相比起来,他还是太干净整洁了。一群人围住他。“你是谁?”为首的阔面虬髯的男人问。澹台莲州分辨了下才听出来这是幽国语,他大致会一些,用幽国语笨拙地回答道:“我是人。”这不废话吗?男人对他翻了白眼。簇拥在男人背后的一群人一窝蜂似的,全都在好奇地打量他,七嘴八舌地讨论起来:“这次怎么只抓了一个过来?”“他看上去穿得真干净。”“也不知道是哪国的。”“好料子啊,又是达官显贵吧。不过嘛,到了这里都一样,都是人畜,哈哈。”“这么漂亮,别是女扮男装的吧?”“男的吧,但是长得也太美了,看得我好心痒痒。”“你好,你好,你是庆国人吗?我好久没见到老乡了。”这里竟然聚集了各国的人。澹台莲州顿时豁然开朗,他大约明白这里是哪里了这里是妖魔圈养人族的地方。随之,愈发毛骨悚然。第39章 到此为止,澹台莲州没想过会有人来拯救自己。他从未被人救过。他不后悔自己作出的决定,并且庆幸于没有被发现他与仙君之间曾经的关系,不至于又出现一次拿他要挟仙君的情况。即使他已经拯救了很多人,但是仍然不认为那些人有能力来救他,他比谁都知道凡人与仙魔差距有多大。他自己有勇气对抗,却不要求别人要有他这样的勇气。他也并不渴望被拯救。本来他之前做那么多事,就没有求任何回报。或许在他的人性之中,也有那么一丝的幽暗与颓丧。澹台莲州只想单方面地去拯救别人,以此完成自己个人的人生价值。这是他作为昭国王室的责任,也是作为一个在昆仑修炼多年离入道仅有一步之遥的剑侠的能力所及之处。澹台莲州很高兴在生命走到终结之前帮助过别人,让他曾经一无所成的人生有所成就。他也大概明白,黎东先生、杨老将军、孟将军还有更多人对他有不一样的期待,可他作为澹台莲州这个凡人,并未想过要去当一个高高在上的君王,并未觉得自己更高贵。然而,在被送到这座圈养人族的荒城后,在见到被圈养的那么多“人畜”以后,他那钻进犄角里的思维突然间又豁然开朗了。澹台莲州忽然意识到:我还不能死,即便要死,也得是尝试着救出这些人以后的事。他还可以再尽一份力。尽管这是另一个看上去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可他就是毫无犹豫地这样想了。这些被豢养起来的人们失去了对道德礼仪的崇敬,看上去似乎还有一些残留,其实已经在逐渐退化到几乎茹毛饮血的程度,人性的恶被释放了出来。当澹台莲州出现在空地中央时,美貌白皙的他看上去就像是一颗珍珠被丢掷在瓦砾堆中。即使沾满灰尘,也能看得出他很美,即使是他们回忆起凡尘世界的诸多美人们,也要赞一句绝色之姿的美人,更别说是放在这种鸟不拉屎的地方。于是有人垂涎欲滴地问为首的虬髯汉子:“我能要了他吗?”虬髯汉子面幅不修,但在这些人里面已经算是仪容最整洁的那个了,一双浅琥珀色的眼睛在他茂密的毛发中被衬托得仿佛丛林里的宝石,熠熠生辉,看上去还有点人性的光芒,甚至有几分儒雅书生气。可他身上杀气腾腾的匪性也是最重的,如此,儒雅与匪性糅杂在一起,碰撞出一种矛盾而与众不同的气质,他不置可否,用目光点了一下澹台莲州手上握着的剑:“他带着两把剑呢。”已经色迷心窍的男人顾不上那么多,哈哈大笑说:“看他那剑细得,估计是跟他一样的小玩意儿吧。这种细皮嫩肉的公子哥带的剑不都是装饰品吗?“正好被我一起夺了来,可不就都归我了?”虬髯汉子再次沉默下来,身边的人却并未能品味到其中的危险之意,他的直觉让他深深地忌惮着这个看上去像是从天而降、来历不明的小白脸,而不是被其美色所诱惑。他退了一步,以示对争夺美人毫无兴趣,嫌恶地强调说:“我对男人不感兴趣。”此言一出,远远不止一两个人心动起来。终于有一个人走了出来,以凶恶的目光环顾四周地说:“谁要跟我争,跟我打一架先吧。谁赢归谁。”澹台莲州用那双一泓清泉般莹澈的目光望着他,已有所懂地确认问:“争什么?”男人狎昵一笑:“赢你啊,小美人。”澹台莲州原想介绍自己,这还没来得及,就发生了这样荒谬至极的事,不免笑了一笑,这一笑如在荒芜之地盛开的一簇雪白牡丹,绮靡丽,毫无畏惧。他解下了自己腰上的两柄剑,众人起哄道:“怎么,小美人,还要送剑啊?”澹台莲州拔出剑,众人才隐约感到似乎不同寻常,一把剑白底有金色羽毛纹路,还似有雷光之色,另一把玄色剑身,雪色花纹,亦不似凡品。两把剑都剑气森森,可不是花架子。澹台莲州却反手将剑尖朝地,这样随意一刺,剑就深深地没入了地面之中。好剑!好腕力!虬髯汉子心下喝彩。要知道他们所在的这座城的地面一点也不松软,挖不到几下就会磕碰到地下坚硬的岩层,一般的剑根本扎不进去。这时,已经有很多人悄悄收回了跨出的一步。美人虽好,但性命更重要。可总有那么些抱着侥幸心理、执迷不悟把澹台莲州当成花架子、想要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的人存在。还在用那等下流的目光觊觎着澹台莲州。澹台莲州道:“为免误伤你们,我就暂且不用剑了,只用剑鞘。“你们一起上吧。”接下去,众人所见到的场景无异于看到一只貌似柔弱可爱的小白兔一挑几,优雅地暴打了一群扑上来的豺狼虎豹。太离谱了。真的太离谱了。这真的是个人吗?其中还有人浑水摸鱼想要去偷拔澹台莲州的剑,拔了半天,吃奶的劲儿都使出来了还是拔不出来。大家这才意识到:哦,这不是个小白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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